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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印发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附项目清单)

2016-06-14 10:2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脱硝环境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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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化农村能源结构。2015年,我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00户,旧病池改造300户,开展有机垃圾、桔杆沼气化利用试点2个,完成大型沼气初步设计5个,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

6.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2015年,通过了浦北县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进达工贸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腾飞锌业有限公司、灵山长安化工矿业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钦州市进达工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通过了灵山永盛铁合金有限公司、广西钦州恒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浦北县桂合丝绸有限公司、浦北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总投资1.11亿元,产生经济效益5928.5万元。

7.推进国四与国五油品供应。2014年年底前,我市已全面销售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供应车用尿素。部署2017年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

8.大力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有19台燃煤小锅炉需淘汰,截至2015年底已淘汰12台,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2015年要淘汰50%的任务目标;我市目前新建项目在环评审批阶段,已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9.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一是我市4个冶炼企业均完善了原料大棚,对厂区道路及进厂便道进行了洒水。散货码头、堆场企业共10个,均建设了规范的防风抑尘网,对堆放的散货进行覆盖,厂地喷淋设施基本齐备,对进出车辆做到清洗覆盖。二是开展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印刷、家具、建筑等行业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喷漆工艺技术与设备,溶剂型涂料涂装工序密闭作业,并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市城区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程,镇加油站改造工作陆续开展;油库油气回收工程正在落实。三是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推动工业锅炉脱硫工作,强化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管理,全面实施火电厂脱硝工程。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和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脱硫和脱硝工程分别已于2013年11月、2015年1月建成投运。截至2015年底,企业脱硫和脱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平均脱硫效率达到90%、平均脱硝效率达到75.5%,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平均脱硫效率达到75%、平均脱硝效率达到70%。

10.严控城市扬尘污染。一是推进建筑施工及渣土运输扬尘治理。规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制定《钦州市建筑工地市容环境以及泥头车拉泥抛撒滴漏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泥头车违规治理的高压管理。二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道路扬尘控制机械设备投入,安排专项资金340万元采购环卫清扫、清洗作业机械设备,不断提高城区环卫清扫、清洗机械作业水平。加强重点防控区城市道路的清扫工作,特别是机械清扫。加大重点放空区城市道路的洒水、清洗力度。三是严控生活垃圾废气污染。针对垃圾场内的主要污染源,通过规范填埋操作,及时对进场生活垃圾进行分层摊铺、喷洒灭蝇除臭药剂、机械压实、用土覆盖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控制场区道路的扬尘及臭气污染。四是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的监管。督促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11.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一是2015年,我市需淘汰营运黄标车672辆,已淘汰营运黄标车981辆,完成率146%,淘汰其他黄标车1017辆,合计淘汰1998辆黄标车,超额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二是建成5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站共19条检测线,于2014年8月1日起投入运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机动车(汽车)保有量约155979辆,核发环保合格标志车辆共144592辆,发放率为92.7%,已达到80%以上的考核要求。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于9月20日开始正式全面实施。三是督促燃气企业加快推进L-CNG汽车加气站建设,大力推广车用天然气业务。支持市公交公司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战略,积极引导运输企业使用节能环保天然气运输车辆,提升运输效能,2015,年我市新增LNG能源营运客车18辆、营运货车80辆。四是抓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城市道路均设置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自行车及电动车道),沿途做好绿化、照明设施,主干道、次干道及快速路辅道设置具有物理隔离设施的专用非机动车道,加大道路、人行道、雨水井等市政设施管护力度,完成修复市政道路和人行道约47万平方米、路缘石4200米,保障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基本路权。居住区、公园、大型公共建筑等均提供方便停车设施。五是加强外地高排放机动车转入管理。严把外省机动车转入审核关,防止高污染物排放的车辆进入我市,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和转入登记手续。

12.开展新建建筑节能工作。2015年,全市竣工节能建筑185项,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在保证节能标准实施率的同时,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水平较往年平稳发展,建筑节能设计率均达到100%,建筑节能施工执行率也达到100%。新增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2个,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完成建筑节能2.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万吨标准煤的任务。

13.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扶持。2015年,市财政通过向上争取及安排本级财政等方式,累计筹措资金4640万元,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2015年我市企业自筹投资3.87亿元。其中钦州国投发电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用于煤炭码头堆场周围设置防风抑尘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分公司投入1.96亿元用于催化裂化烟气净化改造,全市重点行业共13家企业投资1.11亿元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升级改造。

14.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和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建立突发环境气象事件、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及气候变化影响评估,逐步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换网络和信息共享业务平台,实现两部门在环境空气质量要素、气象与气候信息等监测和预警预报方面的信息共享公用,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预警指标体系。在市区、灵山和浦北城区及沿海的犀牛脚镇、大番坡镇、黄姜山岛、青菜头岛、大庙墩岛共布设自动能见度观测仪8套,用于雾霾监测预警。媒体早上、下午通过“钦州天气”微信公众号对社会发布钦州、灵山和浦北三地未来3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目前共设有3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点以及1个清洁对照点,其中3个评价点为国控监测点。2014年11月底,3个国控点按新空气标准安装完SO2、NO2、PM10、CO、O3、PM2.5六参数,并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联网。

15.加强秸秆禁烧管理。明确市环境监察支队为秸秆禁烧管理工作部门,结合我市“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加强经常性检查和督办。灵山县2015年10月22日出现2个秸秆焚烧点,灵山县环保局对出现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立即进行了查处。推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多项技术措施,积极引进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禽畜粪便生产农业基质和生物肥料,2015年开始投产并建立了200多亩的农业循环生态示范基地,实施秸秆利用示范工程,促进农业生态平衡,减轻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压力。

16.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机制,每天在钦州电视台、市环保局网站和大门外发布当天钦州市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

(四)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的同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1.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不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多、涉及范围广,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监管能力较弱,环境监管人力、设备不足,可用财力有限,财政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缺口较大。

2.没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目前我市财力有限,中央和自治区在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整治燃煤小锅炉的相应财政补贴未起到资金引导作用,相关业主响应的积极性不高,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单靠政府强制措施推进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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