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改革开放之初,有外企来中国投资设厂,买下土地后先要做土壤性质调查。尽管当时的中国法律并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但外企的理由是:万一有一天,中国有了土壤污染立法,污染责任分不清怎么办?
如今,外企的担心正逐渐变为现实。随着今年5月“土十条”的公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也只是时间问题。
7月14日,在武汉举行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揭牌仪式暨“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处长林丹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土壤污染防治法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初步计划201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征求意见稿起草中
“有人说,土壤环境立法是在一片呐喊声中默默前行。”林丹表示,“这方面我们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三类项目。2013年,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立的68项立法规划中,土壤污染防治法被正式纳入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中,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保部负责起草工作。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求,全国人大环资委于2013年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由原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担任组长。为了促进起草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国人大环资委又牵头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土部、农业部、住建部等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和工作组,基本上每个月都开一次会。
林丹表示,目前立法领导小组主要做了4件事,分别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听取专题讲座、起草征求意见稿和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陈昌智和沈跃跃两位副委员长都曾亲自带队,奔赴山东、辽宁、河南、湖南、福建等地进行调研。”林丹说,“我们自己也去过江苏、山西、四川、湖北、广东、重庆等地调研。”
在前期,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保部起草了一个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的建议稿,随后又邀请国务院11个部门和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意见,并进行专题论证。在草案稿和专题论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环资委目前正在起草征求意见稿的草案。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冯志刚也表示,2013年年底,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式委托环保部起草草案的建议稿。2014年12月,环保部向全国人大环资委报送了草案建议稿。
“下一步,环保部将在环资委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开展相关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力争土壤污染防治法早日出台。”冯志刚说。
此外,由于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污染防治相比基础薄弱,属于“平地起高楼”,所以全国人大环资委还在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建议湖南、湖北、广东、山东、河南、吉林、福建7个省份先行探索。
今年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成为第一个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武汉大学受湖北人大委托,历经1年半,修改20次,形成了该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责任主体扩大化
目前在法学界,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一些问题还存在争议。
“例如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技术专家对其概念的理解和范围都不一样。有的认为风险管控是一个大概念,所有的措施都叫管控;有的认为是小概念,只有最后一个环节才叫管控。”林丹说。
秦天宝也举了湖北省的例子,在制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章节时,一些政府部门的人和专家学者认为土壤污染信息不适合公开,公开之后容易造成社会恐慌。但后来经过多次讨论,湖北省还是保留了这一条款。
在所有问题中,争议最大的是责任主体问题。以建设用地为例,美国超级基金法规定的连带责任非常广泛,甚至连贷款给污染企业的银行都要承担责任,这在我国是否适用?还有农用地,林丹表示,目前大家的共识是散户无法承担土壤评估、修复的责任,但大农场是否能够承担?仍没有一致结论。
“这其中,国家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最后所有责任都归结到国家的话,可能国家也承担不了那么多。”林丹说。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则认为,政府既然在土地出让时获得了利益,就有义务修复土壤中的污染。在这里,土壤类似于一种产品,出现问题了可以“召回”。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也表示,从国际上看,土壤污染防治主体普遍存在扩大化的倾向,目的是为了通过更多途径可以让土壤污染有人买单。
部门协调待解决
此外,土壤污染防治法还有一些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爱年表示,关于土壤保护利用,除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外还有土地管理法,这使得“一个事情”被人为分开了。这有点类似于水管理法律,水法管水量,水污染防治法管水质。在管理机构上,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也是各管一摊。
环境与健康管理与之类似,也是涉及到多个部门,部门之间不能联动,各管各的,结果造成没人管。
对此,冯志刚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思路之一是“坚持协调原则”,要处理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包括与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的关系,还要理清与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边界,处理好与“土十条”的衔接,以及与地方立法的衔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3日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苏州太仓市举行。江苏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郭玉臣,太仓市副市长童刚,出席签约仪式为兴太公司揭牌并致辞。郭玉臣代表省环保集团对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挂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旗下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7704.674201万元。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近日,中国建筑在广东省投资成立了一家专注于环境科技的新公司——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中建四局100%持股。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近日,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雷,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公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可能受原生产生活遗留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因此,在原场地再利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污染调查。对北京市某化工厂搬迁场地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以超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或管制值来表征污染物超过土壤背景值的程度。初步污染调查结果表明,该场地土壤中苯、甲苯、氯苯、四氯化碳和氯仿浓度超标。其中苯、四氯化碳和氯仿的最大浓度分别超筛选值的32.5倍、59倍和151.2倍,且都超管制值,属于重度污染;甲苯最大浓度超筛选值(等于管制值)3.23倍,属于中—重度污染;氯苯略微超过筛选值,属于轻度污染,超标土样均来自同一钻孔AD56。
为进一步落实“土十条”各项要求,稳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9月1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组对兴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会由兴平市副市长段朋泊主持,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农工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018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土壤
“土十条”下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路径,“土十条”下我国土壤治理的目标是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筑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6月18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李干杰强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作方案情况的自评报告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函》(皖土壤办〔2018〕1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土壤资源面临着过度开发、严峻的环境问题和巨大的发展压力,土壤污染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已经严重影响到土壤的生态功能、人体健康和土地可持续利用。2016年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保护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的战略角度对更好地推进
上海市《奉贤区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奉贤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
在土十条实施后的两年时间里,至少10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国家政策出台,为我国土壤污染方式提供了强大坚实的靠山。业内分析认为,经过深度酝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有望在今明两年迎来大爆发,开启冲刺5万亿市场规模的征程。土壤污染防治历经深度酝酿今明两年或迎来大爆发2016年5月28日,被习惯性称
自ldquo;土十条rdquo;颁布以来,土壤修复行业立即成为环保产业的风口。随后国家土壤保护政策密集出台,2017年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二审通过,2018年有望正式出台。准确把握未来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趋势,才能更好的推动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外污染场地土壤修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