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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广东:《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2016-07-18 15: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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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省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中的企业末端废气总处理规模为10000m3/h(含)以上的,其VOCs排放末端处理装置按照省有关规范配置VOCs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省和市相应的信息管理平台。

四、管理要求

(一)VOCs排放企业应建立VOCs环境管理台账并按年度更新,台帐信息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原辅材料使用台账、VOCs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等。

(二)县(区)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应根据企业整治方案要求,对企业整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核实,有关核实工作要求参照附件2。

(三)各级环保部门应将VOCs排放企业纳入日常环保监管范围,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源头控制、工艺过程管理、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等。对拒不配合环保部门要求开展整治的企业,按《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严从快查处。

附件:1.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一企一策”)编写大纲

2.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情况核实工作要求

附件1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一企一策”)编写大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说明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所属行业、联系人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邮寄地址、邮编和电子邮箱),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况调查表”中的“表1 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生产现状

说明企业的主要产品类型、生产能力及最近一年的产量,若不同的生产车间生产的产品或中间产品不同,应分别提供不同生产车间的产品产量。

说明企业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主要产品情况以及仓库存放情况,包括危险品、原料和成品仓库等。

三、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及现场情况

(一)工艺流程与产排污环节

说明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VOCs排放的主要环节,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和VOCs排放节点。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分生产工段详细描述主要原辅料及最近一年的用量、生产设备及其型号等。

涉及有机溶剂使用的行业应说明各工段有机溶剂(包括油漆、涂料)的种类和用量,具体参见“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调查信息表”。

有储罐的企业应说明储罐个数、储罐类型(包括卧式、拱顶、内浮顶、外浮顶)、存储的液体类型及其年存储量,说明储罐的维护保养情况,可附图片说明。

化工企业应说明管道、阀门、泵、压缩机、泄压阀、连接口、开口管、采样连接口等装置密封点个数,描述密封点的维护保养情况(如有无破损等),是否开展检漏维修(LDAR)等相关工作。有化工装置的企业应说明化工装置的开停工情况、排空方式、是否配备回收净化装置等有关情况。排空过程有监测的企业应提供监测浓度。

化工企业有污水治理设施的应提供污水治理的方法、是否加盖、敞开面积以及是否有废气治理等信息。

(二)现场情况

说明企业生产线的管理水平、生产装置和生产车间的密闭状态以及生产线排口的废气收集情况,并附生产车间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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