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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回收率不足5% 再生利用长路漫漫

2016-07-19 16:04来源:资源再生杂志社关键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建筑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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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之路梗阻多

土地资源缺,选址要求高;市场难认可,企业“吃不饱”。

2011年6月,北京市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年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之后又提出了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计划。但是,目前只有石景山首钢项目建成投产,大兴项目启动,其他4个项目仍在前期推进过程中。

一位专家介绍说,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对技术能力有要求,对选址也有限制性要求,即使符合要求,周边居民也往往不支持,再加上北京土地资源本来就紧缺,要考虑土地规划和市政规划的配合。各方未形成合力,难免进展缓慢。李福安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很多企业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想得太简单了,以为买一部砖机就能上马。”

据介绍,由于国内建筑垃圾成分复杂,杂物含量高,加工综合成本较高。北京市前些年已把建筑垃圾的处置费用从每吨16元提高至30元,在综合考虑处理费的条件下,运行可处微利状态;不收处理费,则只能亏损。首钢项目现在徘徊在“吃不饱”与“卖不好”之间。

另一头的销售环节也不乐观。虽然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相关建筑的质量要求也被列入行业或地方标准,但市场认可度较低。“售价比常规天然材料产品低也销路不畅。”李福安说:“再生资源产品推广难,关键在利益链条难打破。”

冲击更大的是,除了正规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的低价竞争外,市场上还有一些非法处置点:一边盗采砂石低价销售;一边低价填埋建筑垃圾,两个环节非法恶性竞争。

再生之路破难关

严格规范建筑垃圾渣土清运,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相关专家表示,破解尴尬局面的核心在于打通一条正常运转的资源化产业链,“如果投资回报机制不明确,企业难以获取利润甚至面临亏损,必然会持观望态度。”

业内人士透露,以北京为例,建筑垃圾处理费指导价每吨30元,需纳入成本范围,建设单位往往不愿向消纳单位支付。由于跨部门监管,这笔费用是否按要求支出很难监管。为了节省成本,建筑拆除企业会选择处置费低的简单填埋场,还有一些企业甚至雇用非法车辆清运。

首钢环境产业公司负责人介绍说,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营,原料保障、产品应用是关键。相关专家建议:可参照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模式,实施区域内特许经营,由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和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所。“关键是严格执法,产生、运输、处置主体如多次违规、违法应重罚,直至吊销其许可资质。”

少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负责人表示,希望政府进一步出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措施,形成“使用再生建材既光荣又受益”的政策氛围。

据了解,许昌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体系,规定凡是财政投入的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再生产品。如果拒不使用,政府将不审图、不验收、不付款。

规划选址方面专家建议,渣土消纳场应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与商业和住宅开发项目同步建设。

设置不愁地方、处置不愁原料、产品不愁销路——只有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循环处理链,建筑垃圾的重生路才能真正通畅起来。

原标题:建筑垃圾回收率不足5% 再生利用长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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