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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附重点项目)

2016-07-21 09:3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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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依法公开水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公布各县级市、区水环境质量排名,苏州市和各县级市、区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国控重点排污单位应在市级环保部门网站依法公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保部门要定期公布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

研究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

加强社会监督。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活动,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四十九)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制定水环境保护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阶段有重点持续推进实施。深入开展新闻报道,详细解读水污染防治措施内容,跟踪报道工作成效。把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为排污单位提供水污染防治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引导自觉履行社会环保责任。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开展环保社区、学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水环境质量。

我市正处于适应经济新常态、努力建设新苏州的关键时期,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各司其职,突出重点,系统治理,以硬措施完成硬任务,以硬决心兑现硬承诺,确保全市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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