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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火电、造纸企业自行监测指南征求意见稿(附全文)

2016-07-21 18: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监测技术指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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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厂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火力发电厂自行监测工作,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自行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自行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的自行监测;接受火电厂自行监测业务委托的检(监)测机构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火力发电厂,包括企业自备火电厂。

本标准不适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

排污单位对除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之外的各种锅炉的自行监测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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