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流域治理评论正文

瞧一瞧看一看 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与监测项目大汇总!

2016-08-01 15:10来源:土壤地下水修复作者:王柳关键词: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污染环保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特殊选测项目有:

(1)生活饮用水:按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规定项目选取。

(2)工业用水:用作冷却、冲洗和锅炉用水的地下水,可增测侵蚀性二氧化碳、磷酸盐、硅酸盐等项目。

(3)城郊、农村地下水:可增加有机磷、有机氯农药及凯氏氮等项目。地下水用作农田灌溉时,可按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规定选测全盐量等项目。

(4)北方盐碱区和沿海受潮汐影响的地区:可增测电导率、溴化物和碘化物等项目。

(5)矿泉水:应增测水量、硒、锶、偏硅酸等反映矿泉水质量和特征的项目。

(6)水源性地方病流行地区:应增加地方病成因物质检测项目。如在地甲病区,增测碘化物;在大骨节病、克山病区,增测硒、钼等项目;在肝癌、食道癌高发病区,增测亚硝胺以及其他有关有机物、微量元素和重金属项目。

(7)地下水受污染地区: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浓度,适当增加或减少监测项目。如放射性污染区增测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有机物污染地区,根据有关标准增测相关有机污染物监测项目;人为排放热量的热污染源影响区域,增测溶解氧、水温等项目。

(8)在区域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区、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增测水位。

地下水监测规范(SL 183-2005)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行业地下水监测站的规划、布设、测验、资料整编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其中的监测项目有水位、水量(包括开采量和泉流量)、水质、水温。其中水质监测项目按SL219-98执行。

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98)

本规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入河(废)污水的监测与调查,以及水体中沉降物和水生生物监测与调查;不适用于海洋水体。

其中地下水监测项目要求如下:

(1)全国重点基本站应符合下表(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中必测项目要求,并根据地下水用途选测有关监测项目。

(2)源性地方病源流行地区应另增测碘、钼等项目。

(3)工业用水应另增测侵蚀性二氧化碳,磷酸盐、总可溶性固体等项目。

(4)沿海地区应另增测碘等项目。

(5)矿泉水应另增测硒、锯、偏硅酸等项目。

(6)农村地下水,可选测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及凯氏氮等项目;有机污染严重区域可选择苯系物、烃类、挥发性有碳和可溶性有机碳等项目。

其它一些标准与规范有: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 286-200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 0133-1994)

《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T 76-1998)......

原标题: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与监测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地下水环境监测查看更多>地下水污染查看更多>环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