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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一瞧看一看 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与监测项目大汇总!

2016-08-01 15:10来源:土壤地下水修复作者:王柳关键词: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污染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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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与人类的关系十分密切,井水和泉水是我们日常使用最多的地下水。

2013年6月,环保部公布2012年环境公报,超过30%的河流和超过50%的地下水不达标。在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2.7%,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3%。农村地区的水环境问题更为严重,试点村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仅77.2%,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仅70.3%。

因此,为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地下水水质,防治地下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我国制定了关于地下水的相关标准与规范,积极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93)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本规范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网的布设与采样、样品管理、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实验室分析、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等工作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地下水的环境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监测井,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市(地)级、县级控制监测井的背景值监测和污染控制监测。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水和卤水。

监测项目分为常规监测项目和特殊项目选测。

常规监测项目见下表:

原标题: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与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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