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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赠彩蛋】长效治理黑臭 向黑臭说拜拜

2016-08-03 09:45来源:环保水圈关键词:黑臭水体污水处理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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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前 言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

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原标题:长效治理黑臭 向黑臭说拜拜(附赠:工程实例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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