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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8-09 09:5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黑臭水体黑臭水体防治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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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治范围和内容

(一)防治范围。铜仁市境内锦江河全流域,即芦家洞上游的锦江、小江、大江(太平河、闵孝河)、木沙河河流域内的各类水体。

(二)防治内容。主要对铜仁市境内芦家洞以上的锦江河流域流内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源、工程施工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等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及其它措施等进行综合整治。炸鱼、毒鱼、电鱼、禁渔期内网鱼,非法取水、采砂,乱倾倒渣土、建筑垃圾,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防治工作重点

(一)实施控源截污工程。

1.实施截污纳管工程。

(1)铜仁市中心城区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2016年12月完成对铜仁市中心城区内现有未整治彻底的18个生活排污口进行整治,提高其截污标准。2016年6月建成(试运行)区内漩水湾污水处理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2018年12月底配套完善铜仁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同时完善川硐教育园区、大兴高新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工程,进一步完善雨污、井污分流工程,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20年12月底完成完善建成区内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铜仁水务投资公司、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碧江区、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2)2016年12月基本建成谢桥河流域万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完善万山区谢桥新城区污水管网工程;2016年6月完成太平河流域恢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2016年12月基本建成闵孝镇污水处理工程及凯德新区污水处理工程;2018年12月完成新建坝盘镇污水处理工程,2016年12月基本建成坝黄镇污水处理工程;2018年12月完成对锦江河流域内农业园区及沿岸100户以上的村寨的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实施截污纳管工程,进行生物降解处理达标后排放。(责任单位: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

(3)小江流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12月完成新建寨英镇污水处理工程;2019年12月底完成新建牛郎镇污水处理工程;2019年12月完成新建桃映镇污水处理工程;2018年12月完成新建和平镇污水处理工程。(责任单位:碧江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

2.实施面源控制工程。

(1)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锦江河流域水体沿岸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三高”企业及“五小”企业实行关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2)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锦江河流域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各类功能地表水体安全警戒水位线400米以内禁养区的划定,对禁养区内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的违规行为进行取缔、责令搬迁和严管重罚;严格监管锦江河流域禁养区外的畜禽水产养殖场(户)的排污行为,严禁饲养的动物废弃物、排放物直接流向河中污染水资源;对炸鱼、毒鱼、电鱼、禁渔期内网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目前,锦江河流域禁养区畜禽养殖亟需拆迁、取缔15处,其中碧江区2处,江口县9处,松桃县4处。(责任单位: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

(二)实施内源治理工程。

1.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在锦江河流域内的所有水体中“乱批滥建”、“乱倾滥倒”、“乱采滥挖”、“乱排滥放”等违法违规的查处,规范采砂秩序,严禁非法采矿。(责任单位: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锦江河流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镇、农村、工业、农业园区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3.加大河面漂浮物、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季节性落叶的清理力度。成立专门的河面漂浮物、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季节性落叶的清理队伍,配备清理设备,中心城区建成区每天清理一次,建成区以外的河段一月清理一次,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河长”、“段长”制度,政府分管同志担任辖区内锦江河流域的“河长”,各“河长”对管辖流域内的水污染治理、水源保护、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负总责,并对辖区内锦江河分段指定专人担任“段长”,各“段长”对管辖河段内的水污染治理、水源保护、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单位: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4.2016年12月底完成对规范河岸利用审批,实施蓝线规划控制,查处涉河违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碧江区、万山区政府)

(三)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及以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工程。对锦江河流域内400m以内所有裸露非煤矿山,宜林荒山进行全面植被恢复,全面整治堆渣场、弃土场,建立坚固的拦渣堤、挡土场,确保渣土不流失,并逐个进行验收;分段对沿河两岸所有弃土场,各类堆料场进行整治清理。(责任单位: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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