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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8-09 09:5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黑臭水体黑臭水体防治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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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黑臭水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市林业局:负责规划、组织实施锦江河流域宜林荒山绿化,抓好城区外宜林荒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锦江河流域沿岸的林地、林木,严格查处滥砍滥伐、偷砍盗伐等毁林案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铜仁日报社、铜仁网站:负责在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新闻媒体免费发布黑臭水体防治工作的通告、倡议书和公益广告等。

铜仁水务投资公司:负责编制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方案,主动配合市发改委、水务局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组织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融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制定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城区截污纳管项目的相关整治计划及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

铜仁供电局:负责违规采砂、吊装、排污、建筑等单位作业的限电、停电工作。

碧江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黑臭水体的防治工作,落实河长、段长负责制;开展城区内沿河两岸绿化管理、实施工作及河岸的保洁工作,负责河面漂浮物清理;配合铜仁水务投资公司实施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积极实施好锦江河流域内坝黄镇、和平镇以及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组织辖区内沿岸乡镇开展黑臭水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发动沿岸群众革除陋习,积极参与保护水体行动;查处辖区沿河两岸的违法违章建设、乱倾乱倒行为;在2016年12月底前,对辖区流域内的养殖污水进行截流、生物降解。在2017年12月底前对河岸村寨污水进行截流整治、生物降解,完成沿岸每个村寨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的设置,并按照“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要求,安排专人收集,每天定时清收转运,集中填埋处理。

万山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黑臭水体防治工作,落实河长、段长负责制;负责辖区内木杉河沿河两岸绿化管理、实施工作和河漂浮物清理、河岸的保洁工作;积极实施好污水处理二期及中水回用工程;组织辖区内沿岸乡镇开展黑臭水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发动沿岸群众革除陋习,积极参与保护锦江河行动;查处辖区沿河两岸的违法违章建设、乱倾乱倒行为;在2017年12月底前对河岸村寨污水进行截流整治,完成沿岸每个村寨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的设置,并按照“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要求,安排专人收集,每天定时清收转运,集中填埋处理。

松桃县政府:负责辖区内小江、大梁河流域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沿河两岸绿化管理、实施工作和河漂浮物清理、河岸的保洁工作;组织辖区内沿岸乡镇开展黑臭水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发动沿岸群众革除陋习,积极参与保护锦江河行动;查处辖区沿河两岸的违法违章建设、乱倾乱倒行为;在2017年12月底前对河岸村寨污水进行截流整治,完成沿岸每个村寨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的设置,并按照“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要求,安排专人收集,每天定时清收转运,集中填埋处理。

江口县政府:负责辖区内闵孝河、太平河、小江流域内县城、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以及闵孝镇、坝盘镇、桃映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沿河两岸绿化管理、实施工作和河漂浮物清理、河岸的保洁工作;组织辖区内沿岸乡镇开展黑臭水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发动沿岸群众革除陋习,积极参与保护锦江河行动;查处辖区沿河两岸的违法违章建设、乱倾乱倒行为;在2017年12月底前对河岸村寨污水进行截流整治,完成沿岸每个村寨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的设置,并按照“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要求,安排专人收集,每天定时清收转运,集中填埋处理。

铜仁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黑臭水体防治工作,落实河长、段长负责制;负责辖区内河流、溪沟绿化管理、实施工作和河漂浮物清理、河岸的保洁工作;配合铜仁水务投资公司实施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组织辖区内沿岸乡镇开展黑臭水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发动沿岸群众革除陋习,积极参与保护锦江河行动;查处辖区沿河两岸的违法违章建设、乱倾乱倒行为;在2017年12月底前对河岸村寨污水进行截流整治,完成沿岸每个村寨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的设置,并按照“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要求,安排专人收集,每天定时清收转运,集中填埋处理。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做好铜仁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整治工作与铜仁市“五城联创、整脏治乱”攻坚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河长、段长制度,协调解决锦江河黑臭水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重点企业,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将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江口县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的建成区内黑臭水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

(二)创新管理手段,建立锦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原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有效配置资源,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外资投入到中心城区建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建立起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长效投资运营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防治并重、综合治理责任。加强市、区(县、管委会)、乡(镇)联系和各部门协调,形成多层次的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防治工作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整治工程建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大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舆论监督力度,定期报道各项工程进展情况,对污染水环境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各类学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参与到铜仁市中心城区黑臭水防治行动中。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防治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联系人:张勇,电话:5211338,邮箱:244083060@qq.com)。市锦江河流域污染防治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对黑臭水体防治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必要时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督促落实工作进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并将督查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通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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