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河南洛阳治理重点行业VOCs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

2016-08-12 10:2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VOCs治理河南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及时向社会进行宣传,向社会宣传解读我市VOCs攻坚治理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攻坚措施,展示我市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同时,积极宣传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可采取的措施,提升民众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VOCs攻坚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严格监督执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保障各项VOCs治理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VOCs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执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恶意偷排等性质恶劣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通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考核,确保完成任务。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有关任务进展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格奖惩问责。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监管职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VOCs排放量明显减少、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在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上给予大力倾斜,并进行经济奖励。对未按时完成VOCs治理、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和餐饮油烟治理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辖区政府及责任单位环保评先评优资格,扣减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予以经济处罚。

本方案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蓝天工程年度考核内容。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联合考核,对目标任务未完成、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将依据《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全面完成VOCs治理任务,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或被国家、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地方,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