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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2015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16-08-16 16: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环境经检测信息公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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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省主要湖库水质状况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5年,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监测的29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取水总量为57974.22万吨,取水量达标率为100%,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与2014年相比,水质总体达标率由99.4%上升为100%。临高多莲饮用水源地水质受化学需氧量影响减轻,水质达标率由83.0%上升为100%,其它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15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海南岛近岸海域80个监测点位中一、二类海水占92.8%,西沙群岛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均为一类;97.1%的功能区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清澜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监测点水质为三类,万宁小海和三亚河入海口近岸海域监测点水质为劣四类,主要受养殖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化学需氧量。与2014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海口秀英港水质好转,清澜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万宁小海和三亚河入海口海域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2015年海南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假日海滩、东寨港、亚龙湾、大东海、天涯海角、海棠湾、盈滨半岛、东郊椰林、博鳌湾、石梅湾、香水湾、棋子湾等20个主要滨海旅游区水质监测指标均保持一、二类海水标准,其中一类海水占85.0%,均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海水水质要求。海口假日海滩、三亚大东海和亚龙湾等国家重点滨海浴场水质优良,均适宜游泳。与2014年相比,全省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和老城经济开发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一类海水标准,优于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与2014年相比,全省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西沙群岛近岸海域西沙群岛近岸海域水质为优,监测的永兴岛、赵述岛、七连屿、东岛和甘泉岛等主要岛屿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均为一类。与2014年相比,西沙群岛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地下水质量状况

2015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地下水水位全省地下水水位变化主要表现为基本稳定~下降状态。从区域分布看,海口市区金盘和白沙门、石山镇、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等地区地下水水位表现为上升状态;海口市白驹大道、龙桥镇,琼海市官塘地区地下水水位表现为下降状态;其他大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主要表现为基本稳定状态。从含水层分布看,海口市潜水水位总体呈基本稳定~下降状态;海口市承压水水位,总体呈基本稳定~下降状态,少部分地区呈上升状态。海口市第2层承压水降落漏斗面积(陆地部分)为743km2,比2014年增加17km2。

地下水水质全省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海口地区大部分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与2014年相比,石山镇、长流镇的潜水水质有所好转。三亚市凤凰山庄热矿水、琼海市官塘热矿水、万宁市兴隆矿泉水及热矿水、儋州市蓝洋农场热矿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大气环境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5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338.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1.4%。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2万吨,比上年减少3.0%,其中工业源、城镇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3.1万吨、0.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8.9万吨,比上年减少6.3%,其中,工业源、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6.0万吨、2.9万吨;烟粉尘排放量为2.0万吨,比上年减少13.0%,其中,工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6万吨、0.1万吨、0.3万吨。

2015年海南省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

城市(镇)环境空气

全省总体状况201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7.9%(优级天数比例为73.5%、良级天数比例为24.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0%,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全省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质量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9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臭氧(O3)、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分别为118微克/立方米、1.1毫克/立方米。SO2、NO2、PM10、CO浓度符合一级标准,PM2.5、CO浓度符合二级标准。与2014年相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优良天数比例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无明显变化。

市县状况2015年,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均开展SO2、NO2、PM10、PM2.5、O3、CO六项指标监测。屯昌县有效监测天数不足,无法评价年度空气质量状况,其他17个市县空气质量均符合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95.5%~99.7%,首要污染物为O3、PM2.5和PM10。乐东、陵水、琼海、三亚、定安、澄迈、白沙、文昌、儋州、琼中、五指山等11个市县出现1~12天的轻度污染,万宁、东方、临高、昌江、保亭、海口6个市县出现5~15天的轻度污染和1~2天的中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主要为O3、PM2.5。

原标题:2015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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