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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酝酿“动刀”环评制度 环保达标请出示排污许可证

2016-08-20 07:30来源:华夏时报关键词:环评排污许可证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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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6年,2月18日,陈吉宁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外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今年还将有200家环评机构脱钩。按照方案要求,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要分两批分别于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全部脱钩。到2016年底,“红顶环评机构”将全部退出环评市场。

业内资深人士表示,这些脱钩举措对“体制内”的环评工作者影响很大。过去,很多环评机构都是各地环科院所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脱钩后,这些单位的环评工作者大多倾向于留在“体制内”,这样就不得不放弃环评业务。这部分从业人员大约占整个环评行业的三分之一。

环境管理制度之变

国家环保局首任局长曲格平曾经坦言,“环保部真正的、最大的权力是环评”。作为从源头预防建设项目污染和破坏生态最重要的一项环保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直是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抓手。

不过,由于政府部门在环评工作中“重审批、轻监管”,导致很多环评报告的信息都存在虚假情况,环评机构也成了协助造假的“帮凶”,用陈吉宁的话说就是“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

为此,环保部决定改革以环评为核心的整个环境管理制度。2015年12月4日,在“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上,陈吉宁表示,环保部正着手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并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夏光也表示,我国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按照这一思路,环评需要被简化和改革,剥离掉不应属于它的职能,让环评成为企业自主行为,政府不再审批环评。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告诉记者,过去,环评类似于营业执照,只是孤立地确认排污合不合法;改为排污许可证后,会根据这一地区的环境容量核发许可证,如果环境容量不够就不发了,这样一来环境管理就与环境质量挂钩了。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博天环境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笠钧也表示,过去在环评制度下,企业上一个项目只要环评报告通过就可以了,环保执法来了,环保设施就打开,走了再关上;将来颁发排污许可证,政府规定企业一年只能排多少污染物,企业则要根据自己的审计报告向政府部门“自证清白”,这样就会促使企业自觉控制污染物,减少排放。

原标题:环保部酝酿“动刀”环评制度 环保达标:请出示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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