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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2016-08-22 15: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节能降耗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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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试点示范建设

积极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绿色低碳试点和示范建设,制定评价标准,建立考评机制,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的样板区。以功能性小城镇为重点,突出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打造10个低碳乡镇,使之成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典范”。以新建社区和基础条件较好的既有社区为突破口,创建50个低碳社区,使之成为普及低碳生活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的“新标杆”。结合生态建设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实施一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建设CBD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区,使之成为带动低碳发展的“新引擎”。以筹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北京、张家口两地统筹建设一批低碳示范场馆,使之成为绿色冬奥的“新名片”。开展气候适应型区域试点,提升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专栏9:2022年冬奥会碳中和行动

实现2022年冬奥会碳中和,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从2016年开始,每年发布城市年度碳排放报告。针对2022年冬奥会各主要活动场馆,确定碳排放边界和基准线,从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环节,对排放情况实行第三方评估。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主要场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实现运行能耗和碳排放智能化管理。研究2022年冬奥会碳中和补偿机制,通过林业碳汇、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和排放配额等交易产品,以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手段,实现冬奥会活动及参与冬奥会人员的全部碳中和。

第八章加强京津冀节能减碳区域合作

把节能减碳领域区域合作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协同互动,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和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有力促进京津冀生态环保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一、创新区域合作机制

推动建立跨区域的产业项目能耗统计制度和指标分担机制。完善碳交易机制,探索开展跨区域碳交易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区域之间重大项目投资,特别是北京向周边地区转移项目的联动管理,共同强化能评的源头控制作用。积极推进京津冀节能低碳标准一体化进程,逐渐同步执行先进适用的节能和碳排放控制标准。推动京冀“3+2”(北京市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京津冀协同共建区(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机制、新模式。

二、加强清洁能源合作开发

共同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发电资源,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高效电源上网,扩大绿色电力消费,2020年外调绿色电力达到100亿千瓦时。推进区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高标准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共同实施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三、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合作

支持北京企业、科研机构加大技术转移输出力度,积极参与津冀地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环保低碳改造。支持京津冀三地企业和机构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协同推动区域传统产业升级和生态环境改善。支持本市节能低碳专业服务企业与津冀企业合作共建产业联盟,共同承担京津冀资源环境领域的重大项目。支持三地企业合作共建京津冀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创新示范园和循环经济联合体,打造区域节能环保产业链。

四、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完善低碳发展区域格局和产业政策,做好区域内的产业转移承接和转型升级,推动形成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协同推进碳排放控制,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大碳汇林和湿地建设力度,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打造一批跨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不断提升碳汇能力。加强极端气候预警合作,协同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日常+应急”管理措施。

第九章抓好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统筹落实

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节能减碳工作,研究、审议、决策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总体设计、组织协调、系统推进和预警调控。各区、各部门、各重点用能单位、各重点排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形成逐级管理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规划实施的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二、引导多元投入

完善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机制,统筹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对节能减碳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新技术产品应用推广的财税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支持实施PPP项目,引导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设立节能减碳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引入节能低碳评价要素,开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绿色债券,开展能效融资等业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市民通过认养植树、购买碳汇、减少碳足迹等多种方式,履行节能减碳义务。

三、调动全民参与

制定实施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全民行动计划,推进家庭社区、政府机构、学校、产业园区等专项行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节能低碳宣传培训,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市情教育,广泛推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在组织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品牌活动的基础上,拓宽市民参与渠道,继续创新开展“大篷车来啦”等体验性、趣味性、针对性强的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节能低碳的积极性。加强媒体宣传和公众监督,发挥媒体导向作用,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和相关危害,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使绿色生活成为社会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专栏10: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全民行动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2011年本市发布实施《“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经过五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成功打造了“节能环保低碳大篷车”、节能环保知识竞赛等品牌活动。新的历史时期,为进一步推动节能低碳理念切实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深入激发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本市发布实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全民行动计划》,实施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超市等专项行动,打造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升级版。

四、深化交流合作

承办好第二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将峰会打造成为向国际社会展示和谐宜居之都形象的重要窗口。积极服务和参与“一带一路”“南南合作”等国家战略,加强节能环保低碳技术转移和服务输出,支持全市节能环保企业“走出去”,支持和帮助欠发达国家、地区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建立国际合作长效机制,与国际友好城市加强节能低碳领域交流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加强与气候变化领域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联系交流。积极争取国际项目资金技术支持,规范利用国际相关援助资金、国外优惠贷款,支持实施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林业碳汇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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