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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监管:危废监管的必然选择

2016-08-23 10:0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刘志勇关键词:危险废物危废监管危废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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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环境保护部举办了2016年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培训班。活动现场,梦兰神彩分享了利用大数据对于固废全过程智能化监管的探索经验,为危废监管提供精准化的技术保障。

采集固废产生、转移、处置利用的过程信息,构建“产废——转移——处置”流向监管数据网,以政府决策分析和业务流转为两大核心,建立集实时监控、业务流转、数据共享、预测预警和科学决策一体化的动态监管平台。

7月初,有媒体报道:“近日,有约4000吨来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欲在苏州太湖西山违规倾倒时被当场抓获,测算显示,事发区域相关垃圾总重量超过2万吨。”在这次垃圾偷倒事件尚未结案时,江苏南通又发生了类似的偷倒事件:“南通海门群众反映,在当地的江心沙农场,发现了数千吨生活垃圾,散发着刺鼻的臭味,甚至还有化工垃圾。据转运垃圾的船主称,这些垃圾,又是来自上海。”两次垃圾偷倒事件相差不到一个月,这其中折射出的问题就是城市垃圾处置能力的严重匮乏。而在这个问题背后,还潜藏着另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固体危险废物的监管与处置能力不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偷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司法认定上存在障碍,难以入刑入罪,而对于在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夹带危险废物更是存在难监测、难认定、难溯源等困境,因此,对固体废物尤其危险废物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危废影响重大 监管面临挑战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将危险废物定义为:除放射性以外的具有爆炸性或毒性、化学性或其他对动植物、人和环境有害的废物。我国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为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具有毒害性、腐蚀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征,一旦利用或处理处置不当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和污染,并且其污染的影响具有明显的潜伏性和滞后性,这种特性使得危废监管成为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633.52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 2061.80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为929.02万吨,贮存量为690.62万吨。显然,伴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危废产生量也随之增大。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转移到处置利用等各环节在时间与空间上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危废产生源分布广泛、种类繁多、性质复杂,以及危废本身易燃性、腐蚀性、潜伏性等特性,使得危废污染事件频频发生,成为社会民众关注的一个焦点。在此背景下,仅依靠传统人力开展危废监管工作已是杯水车薪。

信息化监管 时代赋予的必然选择

物联网技术作为一种新兴的多学科交叉的技术手段,广泛应用于环境感知、环境管理、大型工业园区监管等领域。物联网技术的推广运用为危废信息化监管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作为专注提供环境信息化服务的江苏梦兰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当前危废监管的难点和特点,研发了一套兼容性强可快速“移植”使用的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这套系统已经在江苏、河南等省市落地使用,明显提供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

原标题:信息化监管:危废监管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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