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辽宁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016-09-05 15:5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沈阳市政府获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方案,沈阳将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工作,加强业集聚区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推进在建污水处理厂尽快投运工作。详情如下: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沈政发〔2016〕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控制工业废水污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水资源节约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行动目标。到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城市建成区基本消灭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除铁锰等地质指标外)达标率达到100%。

到2020年,辽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浑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水体标准,辽河及浑河各省控支流河断面稳定达到省政府下达标准要求。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政府所在地及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1.2016年年底前,完成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十小”企业的取缔工作;要将“十小”企业取缔工作纳入项目立项审查(备案)、规划土地审批、环评审批及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2016年9月底前,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开展清洁化改造;2017年年底前,对向环境直排污水的企业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控制排污总量。2017年年底前,完成沈阳造币有限公司、沈阳创意布匹有限公司、法库县桃山老窖酒厂等20余家重点企业的清洁化改造。(市环保局牵头)

3.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工作。2016年年底前,沈阳棋盘山泗水科技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座工业集聚区要建成集中或分散的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全部工业废水要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再送入各自汇水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市环保局牵头)

4.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2017年年底前,完成国电北部和国电仙女河、国电沈水湾、国电西部(一期)、国电满堂河、浑南区上夹河、浑南区产业区、蒲河新城南小河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等9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城市建成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建成东部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辽中区污水生态处理厂扩建工程、新民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法库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康平城南一期工程等新建污水厂工程。2020年年底前,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环保局牵头)

5.推进在建污水处理厂尽快投运工作。2016年年底前,确保国电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浑南区桃仙污水处理厂、辽中近海污水处理厂、沈北新区蒲河道义二期工程、棋盘山泗水污水处理厂、于洪区永安污水处理厂等6座在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市环保局牵头)

6.继续推动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沈阳化工厂、沈阳金碧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城市中心区内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7.改造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系统。2016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市城镇排水及处理规划。2017年年底前,结合海绵城市及城市管廊建设工程,组织完成和平区满融和站西地区、沈河区及大东区满堂地区、辉山明渠地区、沈北清水地区、皇姑区北部经济区等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工程建设;组织完善浑南区、蒲河新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新建城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以环城水系沿线为重点实施城市建成区排污截流工程,提高市政排水管网及泵站输水能力,逐步推进雨污分流。2020年年底前,建成区初步达到或接近海绵城市标准要求,汛期土壤蓄存降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市建委牵头)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水处理查看更多>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环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