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有人质疑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之全面性,认为一起环境案件的损害范围、致害程度的评估鉴定涉及环境状况评估、人身影响评估、经济影响评估等诸多项目,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根本无法为环境污染损害提供全面的鉴定结论。这实际上是没有分清“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与“环境司法鉴定”。
“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对于什么是“环境司法鉴定”目前国内并没有对其进行清楚的界定,此概念也所用甚少。在实践中“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一般被认为就是“环境司法鉴定”,实则不然,两个概念应当有所区别,否则难以解决环境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首先从名称上看“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显然较“环境司法鉴定”多了“监测”二字,中国的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法律语言更注重精准,若两个有明显差异的名称表达同一个概念显然是对法律严谨性权威性的挑衅;其次,从范围上看,“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机构按照规定各种环境要素进行技术性监视、测试和解释,对环境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的全过程操作,注重科学性、技术性,而“环境”显然是一个更大的范围。“环境司法鉴定”应当是包括了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环境
损害司法鉴定等与环境相关的一类司法鉴定。
界清了以上两个概念之后可以明确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是以环境监测为鉴定范围的司法鉴定,那么环境监测的范围是什么?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具体承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等主要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因此,环境监测站所承担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实际上主要是对整体环境、污染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等要素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具有效力
在各类环境案件中凡涉及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案件争议多源于对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缺乏信赖,认为环境监测站所出具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不具证据效力。从证据法学理论上分析,鉴定结论的效力应当从两个方面判断,即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是鉴定结论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条件,证明力是对证明对象所具有的证明作用。证据能力对鉴定结论的要求主要是:交付鉴定的问题属于有鉴定必要的专门性问题、鉴定人具有鉴定资格、鉴定过程及结论形式符合要求。从理论上看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是符合上述要求的。
首先,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专门性问题”给出确定的标准,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违法形式手段的多样化也无法对越来越多的专门性问题给予确定,然而对于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等要素的检测、分析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够凭借常识来判断的,而是必须借助于专门知识和技能才能认定的专门性问题。
其次,鉴定人具备鉴定资格(专业性及中立性)是鉴定结论具有证据能力的一个当然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可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与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与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组织的环境监测岗位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为鉴定人专业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此同时,随着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各级监测站都已具备业务精湛的技术人才,在鉴定人员的专业性方面毋庸置疑。而在鉴定人中立性方面《办法》对监测人员的行为做出了一定的规制,同时也受到相关管理制度的制约。
第三,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监测司法鉴定鉴定材料来源及鉴定手段均具有正当性,一方面,材料由法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测机的,另一方面,《办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依法取得环境监测数据、数据可作为认定相关事实的依据。而鉴定结论形式则视要求而定一般不存在理论上的问题,因此鉴定过程及结论形式亦符合要求。
证明力属于事实认定的范围,一般受到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水平、鉴定所使用的设备仪器、鉴定测验技术、鉴定事实材料的可靠性等因素的制约。从机构定位上看,《办法》将环境监测站所进行的环境质量监测等活动定性为政府的环境管理行为,使得环境监测站的相关监测数据更具有权威性,虽然在司法鉴定中并不能以鉴定机构是否行政性质及级别高低来决定对鉴定结论的取舍,鉴定人对鉴定结论独立负责,然而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鉴定制度的情况下,一般认为行政性质及高等级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从认可标准上看,环境监测站的定位决定了其监测结论应该更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因此对环境监测站有着严格的认可标准,依据《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考核规范》、《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内容和考核要求》、《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审查认可细则》等实行严格的计量认证、资质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从鉴定能力上看,自200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印发<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级环境监测站已逐步实现人员结构、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化要求,环境监测站具有一般实验室的专业技术特征,同时其行政性质又要求其更加严格地遵守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测试分析方法,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站在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中具有优势,所出具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能够充分保证科学、准确、及时、合法,具备证据能力和较强的证明力。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5日,由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深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创新研究院(福田)等单位主办的2024第二届深圳国际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开幕式上,主办方公布生态环境监测创新(技术)产品,先河环保生态大脑、高光谱等创新平台
5月15日上午,2024第二届深圳国际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正式拉开帷幕。博览会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部门指导,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联合深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创新研究院(福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
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2.9万元,目标通过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各县(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为加快人才培养,增进产业交流。5月6日,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李晓华带队来先河环保考察交流,先河环保联合创始人、副董事长陈荣强热情接待。双方在市场合作、人才培养、科研创新、联合共建等多方面展开交流探讨。李晓华书记一行参观了公司展厅和大数据中心,并听取了微纳米泡泡、农村分散污水处理
贵州省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详情如下: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统计采集、填报、审核、报送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统计工作,在河南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社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执法监管等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裴晓菲:各位媒体朋
由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深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创新研究院(福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生态环境监测分析中心、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主办的2024第二届深圳国际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简称EMIE2024)将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共涉及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45项。详情如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1、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出席会议并致辞。黄润秋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
近年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重拳出击,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深挖细查出一批典型性和示范性的重点案件。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集整理了3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案例一:安徽海恒检测
2023年12月4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两起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沈阳市沈北新区某检测公司涉嫌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案案情简介:2023年10月19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交办线索,对沈阳市沈北新区某检测公司开展现场专项检查。该公司位于沈北新区蒲文路,主要从事环境技术监测服务,公司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促进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详情如下: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扩大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改革试点范围和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贯通使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环境监测服务市场,提高监测数据和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研究起草了《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的通告,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的通告通告〔2023〕24号根据《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环发〔2009〕28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奥来国信(北京
为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管理,7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并组织参会监测机构签订公正性承诺书,现将佛山市53家对外承接环境监测业务的第三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公正性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委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监管,保障企业自主委托的环境监测任务数据质量。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委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各相关企业: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
广东省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就《阳江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管理,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阳江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生态环境监测服
今年,生态环境部将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公布了多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多地也发布年度专项整治计划,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两方面整治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存在问题,一手抓保真,一手抓打假。对此,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引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发的“吉林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登陆“吉林省生态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