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有人质疑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之全面性,认为一起环境案件的损害范围、致害程度的评估鉴定涉及环境状况评估、人身影响评估、经济影响评估等诸多项目,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根本无法为环境污染损害提供全面的鉴定结论。这实际上是没有分清“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与“环境司法鉴定”。
“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对于什么是“环境司法鉴定”目前国内并没有对其进行清楚的界定,此概念也所用甚少。在实践中“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一般被认为就是“环境司法鉴定”,实则不然,两个概念应当有所区别,否则难以解决环境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首先从名称上看“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显然较“环境司法鉴定”多了“监测”二字,中国的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法律语言更注重精准,若两个有明显差异的名称表达同一个概念显然是对法律严谨性权威性的挑衅;其次,从范围上看,“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机构按照规定各种环境要素进行技术性监视、测试和解释,对环境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的全过程操作,注重科学性、技术性,而“环境”显然是一个更大的范围。“环境司法鉴定”应当是包括了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环境
损害司法鉴定等与环境相关的一类司法鉴定。
界清了以上两个概念之后可以明确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是以环境监测为鉴定范围的司法鉴定,那么环境监测的范围是什么?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具体承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等主要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因此,环境监测站所承担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实际上主要是对整体环境、污染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等要素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具有效力
在各类环境案件中凡涉及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案件争议多源于对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缺乏信赖,认为环境监测站所出具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不具证据效力。从证据法学理论上分析,鉴定结论的效力应当从两个方面判断,即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是鉴定结论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条件,证明力是对证明对象所具有的证明作用。证据能力对鉴定结论的要求主要是:交付鉴定的问题属于有鉴定必要的专门性问题、鉴定人具有鉴定资格、鉴定过程及结论形式符合要求。从理论上看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是符合上述要求的。
首先,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专门性问题”给出确定的标准,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违法形式手段的多样化也无法对越来越多的专门性问题给予确定,然而对于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等要素的检测、分析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够凭借常识来判断的,而是必须借助于专门知识和技能才能认定的专门性问题。
其次,鉴定人具备鉴定资格(专业性及中立性)是鉴定结论具有证据能力的一个当然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可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与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与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组织的环境监测岗位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为鉴定人专业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此同时,随着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各级监测站都已具备业务精湛的技术人才,在鉴定人员的专业性方面毋庸置疑。而在鉴定人中立性方面《办法》对监测人员的行为做出了一定的规制,同时也受到相关管理制度的制约。
第三,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监测司法鉴定鉴定材料来源及鉴定手段均具有正当性,一方面,材料由法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测机的,另一方面,《办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依法取得环境监测数据、数据可作为认定相关事实的依据。而鉴定结论形式则视要求而定一般不存在理论上的问题,因此鉴定过程及结论形式亦符合要求。
证明力属于事实认定的范围,一般受到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水平、鉴定所使用的设备仪器、鉴定测验技术、鉴定事实材料的可靠性等因素的制约。从机构定位上看,《办法》将环境监测站所进行的环境质量监测等活动定性为政府的环境管理行为,使得环境监测站的相关监测数据更具有权威性,虽然在司法鉴定中并不能以鉴定机构是否行政性质及级别高低来决定对鉴定结论的取舍,鉴定人对鉴定结论独立负责,然而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鉴定制度的情况下,一般认为行政性质及高等级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从认可标准上看,环境监测站的定位决定了其监测结论应该更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因此对环境监测站有着严格的认可标准,依据《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考核规范》、《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内容和考核要求》、《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审查认可细则》等实行严格的计量认证、资质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从鉴定能力上看,自200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印发<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级环境监测站已逐步实现人员结构、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化要求,环境监测站具有一般实验室的专业技术特征,同时其行政性质又要求其更加严格地遵守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测试分析方法,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站在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中具有优势,所出具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结论能够充分保证科学、准确、及时、合法,具备证据能力和较强的证明力。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展会主题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活动亮点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专题博览会国家权威部门指导策划全国省级监测协会协同举办全国省市体制内外专业观众国内唯一环境监测主题博览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链接全球环境监测市场基本信息展会时间:2025年7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化涉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办理锅炉登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及环境监测领域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其中规定,排污单位应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自动监测数据标记的方式及时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对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和生产设施停运等特定情况进行说明,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排污单位发现自动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执法大练兵|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10月15日,先河环保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自2023年以来,先河环保生产系统按照公司的要求积极打造新质生产力,在保证原有产品生产任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产业业务,包括:设备的修理中心、关键核心器件维修中心、国控颗粒物维修中心等;同时积极探索公司重点设备颗粒物用纸带的自产业务等。通过以上一系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025年安徽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与质量控制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六个包段总预算金额20425700元。项目概况2025年安徽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与质量控制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浙江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案例一、杭州市临平区某检测技术有
10月11日,南网超高压公司2024年第三批物资公开招标项目(2024-WZ-3-ZB)中标公示。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有力满足了环境资源诉讼、环境行政执法
日前,上海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关于增补和更新上海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公告。全文如下
为更好满足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鉴定需求,司法部不久前公开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和10个指导案例。其一为固废异地倾倒致环境损害鉴定案
为更好满足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鉴定需求,司法部不久前公开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和10个指导案例。其一为非法倾倒污泥致环境损害鉴定案,
为更好满足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鉴定需求,司法部不久前公开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和10个指导案例。其一为废气超标排放致大气环境损害鉴定案,
为更好满足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鉴定需求,司法部不久前公开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和10个指导案例。其一为超标排污污染长江水环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案,
近日,安徽国祯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揭牌仪式在合肥市高新区顺利举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仪式。安徽省环保联合会主席余焰炉、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李炜,共同为
为帮助环境咨询机构拓展业务,拓宽渠道,系统了解生态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修复效果后评估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第三期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司法鉴定交流会于9月26-27日在四川成都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评分会举办,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来自环境检测和环境咨询等
日前,河南环保厅公布了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暨河南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共计53位专家入选。详情如下: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11号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暨河南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的公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司
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编制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日前正式发布。为何要出台《评审细则》?《评审细则》有何亮点?相关部门应如何有效发挥司法鉴定的作用?本报特约请相关专家对此进行解读,以飨读者。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编制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以下简称《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全文如下: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环境保护局:为规范环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提出山西省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坚持长治长效,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完成了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
近日,江西省印发《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举措》,详情如下: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晋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在晋城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晋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统计采集、填报、审核、报送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统计工作,在河南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社
近年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重拳出击,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深挖细查出一批典型性和示范性的重点案件。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集整理了3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案例一:安徽海恒检测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通报2023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有关情况,本次公示河南天骏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佳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永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哈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等4个典型案例。河
近年来,安徽省严厉打击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主动作为,采取“严管与帮扶并重”,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监测,取得了积极成效。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各项制度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普及程度的不断提升,部分社会监测机构由于数据质量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措施不到位
为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加强社会生态环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