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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分析和制度设计分析

2016-09-08 10:52来源:PPP知乎作者:王艳关键词:PPPPPP项目环保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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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政府方出资代表监管架构

政府方出资代表委派的董事对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如转让、出租、质押经营权或处置、抵押项目设施;停业、歇业计划,会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可能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经营活动,会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可能导致公司被相关部门做出歇业、停业等严重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等。

政府方出资代表提名的财务副总经理有权参与对项目公司的预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的拟定,并表达意见,享有对项目公司财务支出及会计账簿、运营相关财务数据的知晓权与查阅权。

六、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

其他政府职能部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监管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发挥监管作用,另一方面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更好的完成监管事项。

 


图4: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架构

(1)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作为绝大多数地方政府PPP项目协调牵头单位,主要监管责任包括:对PPP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项目入库,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核、将政府相关付费义务等纳入财政预算、政府相关服务费的审核和支付等。

原标题: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分析和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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