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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分析和制度设计分析

2016-09-08 10:52来源:PPP知乎作者:王艳关键词:PPPPPP项目环保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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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主要在项目前期承担各类审批职责,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发挥监管作用。如发改委负责立项、可研;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协调征地拆迁及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规划部门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环保部门负责审核环境影响报告、环保验收、项目环境安全监测等。

(3)物价部门: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形式管理的PPP项目,其服务费价格标准及收费机制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4)审计部门:审计部门通过工程总价审计、工程管理审计、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及关键环节跟踪审计等方式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5)监察部门:主要负责突发性事件的监管,或政府重点关注领域进行阶段性监管,如社会资本采购、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的监管等。

七、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的建议

基于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的分析,并结合地方政府在PPP项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1)地方政府建立专门协调机制,主要负责PPP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2)明确各个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落实监管人员,建立PPP项目监管考核机制和监管失职问责制;(3)加强PPP项目监管能力建设,包括PPP人才队伍的培养、PPP项目基本监管制度的建设等;(4)在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前,规范操作PPP项目识别、准备和采购工作,包括设置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理分配风险、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以及完善PPP项目合作协议条款等,保证后续监管的可操作性。

原标题: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分析和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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