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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新环评法,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今后审批部门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不再要求审批。
“这突出了政府抓大放小,缓解了审批压力,也有利于释放中小企业的活力。”滕海强指出,备案制只针对对环境影响“小微”的建设项目。虽然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但仍需履行一定的程序。
“企业必须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报内容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山东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有关专家表示,未来环保工作的重心将从事前监管转为了事中和事后监管,特别是加强备案项目的事后环境监管,严打违法行为。
未通过环保审批便投入建设的项目,一直是环评法打击的重点对象。新环评法加大了对未批先建的处罚力度,从原来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改为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而且取消了对未批先建项目限期补办手续的情形,在责令停止建设后直接进行处罚,还增加了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内容。
有专家指出,违法成本低是未批先建的主要原因。之前处罚项目未批先建,不论大小建设项目都依照一个处罚区间,最高才20万元。因此一些大型项目宁愿被罚也要未批先建,不能体现环境危害程度差异。而新环评法则按照违法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百分比决定罚款,对于大型项目而言,罚款力度甚至不亚于按日计罚,让违法者望而却步。
同时,“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重在对已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修复,而不是简单的一罚了之。建设单位不仅仅要缴纳罚款、办理环评手续才能开工,可能还需要采取恢复原状的措施。
恢复原状对于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而言,经济损失无疑是巨大的,也可能面临着建设资源的浪费。“打个比方,如果项目是1亿元的话,罚款可以超过百万元。责令恢复原状,则意味着企业前期投资将会打水漂。”上述专家表示,新环评法将对违法行为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影响何在?
方便守法者 重治违法者
“新环评法对我们肯定是利好。”山东一家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启动好几个转型升级、产业延伸项目,规模虽不大,但报批程序一个也不能少,取消前置审批和简化程序,可以缩短报批时间,减少建设成本。“我们这几个项目评价刚好赶在新环评法出台之后,年底前应该能走完程序。”该负责人说。
长期研究环保政策的青岛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杨波指出,现在市场瞬息万变,当前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都在简政放权,项目立项备案和安评、环评、能评审批权的下放,以及取消环评前置审批,有利于企业自主把握政策导向和市场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
不少业内人士在给简化报批程序点赞的同时,也都关注到新环评法严管重罚的变化。“企业选择项目有了更大的自主权,相应的环保责任也更重了。”华鲁恒升公司环保主任工程师田文平表示,企业在项目决策时就要坚守环保底线,将功课做在前面,将环评工作做实做细;项目建设时要按照 “三同时”原则落实环保设施,投产后还要加强管控,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近几年,大型煤化工项目屡屡折戟环评,业内曾一度指望新环评法有大的政策突破。事实上,煤化工项目环保审批要求没有放松,相应规模的煤化工项目仍由环保部审批。同时,水资源问题、结晶盐问题、废气废水处理、工艺清洁生产水平等都是环评审批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企业必须直面解决的问题。
就在新环评法生效的前后,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宁夏、内蒙古、河南、江苏、江西、云南、广西、黑龙江等8个省市区的督察,至8月19日全部结束。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于9月份开始,山东等地已开始准备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据悉,本次环保督察的重点之一就是检查化工企业环评落实情况,看化工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查看化工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等。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强调,新环评法一方面努力简政放权,极大方便企业,同时也采用重典治乱手段,让违法者被罚到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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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厘清主体变更对于环评审批的影响,特撰文探讨如下。本文中环评审批仅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审批”,下文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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