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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资质出借、转包、挂靠乱象?看环保部如何打击

2016-09-26 09:35来源:化工707微信关键词:环评机构环评资质环保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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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的危害性

不少受访专家认为,环评挂靠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挂靠行为,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编制和审批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严重扰乱了为环境把关的环评制度,丧失了环评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如果任由其发展,将会使通过环评的项目也存有极大的环境隐患。

而对于环评师本人以及环评企业来说,挂靠风险实在是很大,一旦出现事故,环评师及企业将会受罚并且计入诚信系统。

环保部对于转挂靠、借资质的查处情况如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评机构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接受委托和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由环境保护部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一至三年。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已申报所从业的环评机构和专业类别,在申报的环评机构中全日制专职工作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申报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2违规行为界定标准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5年9月24日发布了环办函[2015]1532号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于环评资质及环评工程师“挂靠”的界定。

1.出租出借环评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出租、出借环评资质:

(1)在环评机构同意的情况下,由其他无资质法人单位承接环评项目、签订合同。

(2)环评机构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中有50%以上章节或内容实际由其他机构人员编制的。

2.环评工程师“挂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环评工程师“挂靠”:

(1)未在环评机构专职工作的环评工程师。

(2)已调离环评机构,但未按有关规定报告相关情况的环评工程师。

从往日处罚案例看看今天趋势

1.2014年初:

环保部开始严打挂靠,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第一个月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通报了对62名环评工程师挂靠环评机构、31家环评机构挂靠环评工程师问题的处理意见,每个月14年至少撤销80-100的环评师,14年消掉了接近1200的环评师;

原标题:环评资质出借、转包、挂靠乱象?看环保部如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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