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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0%以下。
2016年年底前,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企业2016年年底前一律关闭取缔。
磷化工、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2017年年底前一律实施清洁化改造。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2017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本报讯 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为充分利用好此次环保综合督查成果,促进突出环境问题的全部整改,确保环境质量改善见实效,今年,湖北全力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
治气:主攻污染源管控
2016年前两个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通过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取调结构、治理点源和面源污染等主要手段,力争大气污染问题“标本兼治”。
调结构,着力调整优化三大结构。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大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力度,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二是调整优化区域布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优化区域工业布局。三是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到2017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0%以下。
治点源。大力整治工业污染、燃煤锅炉和餐厨油烟。加快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狠抓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突出问题整改,2016年年底前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能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以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为手段,大力推动燃煤小锅炉更新淘汰,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评审批。
控面源。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工地和道路扬尘及秸秆露天焚烧。2017年10月底前全省范围全面淘汰黄标车。加快推进油气回收和油库规范整治和车用用品升级,2016年年底前全省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工作管理台账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治水:分类施策,四水共治
湖北省坚持问题导向,“抓两头、带中间”,全面实施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
治污水。恢复水体功能,消除黑臭水体,做到“五个必须到位”:工业污水治理必须到位;城镇污水治理必须到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必须到位;港口码头污染治理必须到位;不达标和黑臭水体治理必须到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企业2016年年底前一律关闭取缔,磷化工、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2017年年底前一律实施清洁化改造。
保江水。保江河水质,保饮水安全,落实“四个严控”。严控流域开发、江河水量调度、环境风险和总磷污染。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沿江各类开发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准入标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净湖水。为保护优良湖泊,治理城市内湖,湖北省大力实施“三大工程”。一是实施清水入湖工程。加大对大东湖、沙湖、磁湖、洋澜湖、遗爱湖等城市内湖的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城市内湖水质。二是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加强江汉平原及重点湖泊群湿地的保护和修复。三是实施拆围工程。依法取缔斧头湖、洪湖、长湖等湖泊围网围栏养殖,严厉查处投肥养殖等违法行为。
促节水。全省强化水资源管理、用水效率管理、节水管理。以汉江中下游沿线和鄂北地区为重点,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控地下水超采,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治土: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湖北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抓住“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这条主线,厘清土壤污染治理思路,突破土壤污染治理难点。
继续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重点详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2017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采取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及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自2017年起,各地将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开展土壤修复工程示范。加快解决区域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问题,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在江汉平原粮棉产区、江汉油田采油区等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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