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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从业单位正面清单基本建成

2016-10-09 08:36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微信关键词:土壤地下水修复土十条污染场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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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第三批土壤地下水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推荐名录正式发布。名录单位总数增至59家,来自全国15个省市区,总项数增至103项。名录工作自2013年开始筹建,得到了行业专家和广大从业单位的大力支持。经过三年多努力,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从业单位正面清单已经基本建成。就从业单位推荐名录有关重要问题,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1.为什么要建立从业单位推荐名录?

答:该推荐名录是行业组织进行的能力或业绩评估,是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一部分。同时,该名录也是联盟为提升产业技术能力而建立的三大名录之一,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环境修复技术创新体系的形成。

而且,名录作为正面清单,是对政府将要建立的负面清单的有益补充。三年以来,联盟仅收到过一起投诉并已处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联盟将继续做好服务和严格把关,凡是被列入政府负面清单的单位一律无条件除名。

2.名录的建立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名录的建立有助于污染土壤地下水业主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调查评估修复单位;促进相关调查评估修复单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保证社会对修复产业的良性认知,提升行业形象;为从业人员选择就业单位提供参考。

《水十条》和《土十条》发布后,土壤地下水修复产业进入了一个更快的发展阶段。量质齐增的环境修复需求对供给侧的修复从业单位数量与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正面清单的重要价值将进一步凸显。

3. 下一步将如何优化名录工作?

答:今后的名录评审和管理将更加注重从业单位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在当前公开投标中,时有技术标成为陪衬、严重污染耕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设计成挖出暂存等现象出现。虽然对个别实际项目来说这些可能并不荒谬,但是这肯定不是我国环境修复事业应遵循的发展方向。相反,环境修复成败的关键在技术进步,应强调处理技术优先于处置实践,以及永久性修复与修复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即显著地减少污染物体积、毒性和(或)迁移性来降低和管控风险。

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就《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的多次内部征求意见中,联盟和成员单位一直建议,要在立法中体现限制落后技术和促进科技进步的具体措施,而非简单地要求支持或鼓励技术进步。否则,上述可能并不怪异的现象会不断出现,而纯技术研发大部分仍将只停留在纸面上。

因此,名录评审和管理也必须体现这一发展趋势。随着名录的不断完善,没有理由不相信,越来越多的各地政府和业主单位会采纳该正面清单。

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从业单位推荐名录

(以下单位按笔划排序)

一、调查评估(37家)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赜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利源康赛环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科诺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原标题: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从业单位正面清单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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