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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中国印记:绿色金融已在国家战略层面形成高度共识

2016-10-09 15:45来源:环境经济杂志作者:雷英杰关键词:绿色金融节能环保G20杭州峰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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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污水处理、新能源、地铁建设等都是中长期项目,目前主要靠银行贷款,让银行发行中长期的绿色金融债券、让企业发行中长期的绿色企业(公司)债券,有助于缓解绿色项目融资难问题。

除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河北省和湖北省在内的地方,已经纷纷建立了绿色发展基金或者是环保基金。

201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内蒙古环保基金设立方案》,标志着内蒙古环保基金正式成立。

据了解,内蒙古环境保护厅参考国内其他行业成熟的基金运作模式,以认筹的方式确定了4家合伙人,共同发起环保基金,并按比吸筹形成2016年“环保母基金”初始规模40亿元。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以1∶5的比例二次吸收社会资本参与,2016年预计可形成200亿元的环保基金投资规模。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剑说,“十三五”期间,每年根据政府引导资金10亿元规模,按比吸收4家合伙人共同再注资续集环保母基金,通过二次杠杆作用,预计5年可形成环保基金投资规模1000亿元,与“十二五”相比,预计增长20倍之多。

云南省在这方面也开展了实践。为破解普洱市建设国家级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筹融资难题,普洱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分行于今年4月份联合设立“普洱市绿色经济发展基金”,总规模50亿元,这是全国首支绿色经济发展基金。

7月15日,“普洱市绿色经济发展基金”顺利实现首期10亿元资金交割,普洱国资公司出资两亿元劣后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分行牵头募集8亿元优先级资金,期限5年,投资普洱交投公司股权,最终投向景文高速公路项目(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建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

对此,马骏表示,很多绿色项目是比较新的,加上政策上的不确定性,民间资本不太愿意投入到这些绿色项目上来。而具有政府背景的基金参与投资这些项目后,可以大大降低民间对于这类项目的风险嫌恶,使民间资本愿意跟资。

郭沛源也表示了同样的看法,“建立国家级绿色发展基金,一方面体现了中国对绿色投资的承诺,另一方面还可以引导市场,用政府资本吸引社会资本跟投。”

火热的市场背后,还需冷静对待各种挑战

《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指出,尽管绿色金融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但目前还只是很小比例的银行贷款被明确界定为绿色贷款。在少数几个已经对绿色信贷定义的国家中,只有约5%~10%的贷款是“绿色”的;贴标的绿色债券在全球债券市场中的占比也低于1%;全球金融投资者持有资产中的绿色基础设施占比也低于1%。

不难看出,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巨大,但同样面临诸多挑战,这些挑战既包括在各类市场的金融活动都会遇到的一般性问题,也包括在某些细分领域遇到的特殊问题。

挑战一:环境外部性。绿色金融面临首要的、最根本的挑战是,如何有效地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马骏说,这些外部性既可以是绿色项目带来环境改善的正外部性,也可以是污染项目带来环境损害的负外部性。环境外部性的内部化困难,导致“绿色”投资不足和“棕色”(即污染性)投资过度。

挑战二:期限错配。在流动性要求较高的资金供给和长期项目融资需求之间进行期限转换,是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功能。但现实中,相对长期项目的融资需求而言,长期资金供给不足,银行平均贷款期限只有两年左右,期限错配成为许多市场常见的问题。

另外,同一行业内的绿色项目比传统项目往往更加依赖长期融资,因此所面临的期限错配问题更加严重。比如说,与火电站相比,建设太阳能或风能电站的前期资本投入与运营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重更高。对于火电站,生命周期的全部成本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购买能源的开支,短期融资即可满足需求,但对于太阳能和风能等项目,情况则不同。

原标题:G20中国印记: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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