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国家发改委发布《活性染料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016-10-14 14: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活性染料行业发改委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本指标体系共给出了活性染料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Ⅰ级:国际清洁生产水平或国内最先进水平。企业的生产行为,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各项指标要求均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Ⅱ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企业的生产行为,较好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各项指标要求均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Ⅲ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相当于国内新建、扩建项目的水平。企业的生产行为,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各项指标要求均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平均水平。

同时,所有企业的污染物末端排放必须达标排放。

4.2 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就执行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活性染料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因此,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平均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4.3指标权重及确定方法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它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活性染料企业清洁生产实际效益和水平的影响程度及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4.4 指标体系

活性染料清洁生产标准指标要求见表1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化学原料药行业和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查看更多>活性染料行业查看更多>发改委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