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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霍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2016-10-31 10:47来源:六安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官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海创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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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地表水

根据设计方案,厂内计划“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

厂内设计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1座,采用 “格栅+混凝沉淀+UASB +外置式MBR+DTRO(碟管式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00m3/d。主厂房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地面冲洗废水及其他各类生产废水,均送至该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中相关要求后,回用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

此外,项目计划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20m3/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也回用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

目前,该废水处理方案,已经成功应用于金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运行情况表明,该处理方案是可行的的。

因此,本项目建成运行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处理后回用,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5.6 污染防治措施

15.6.1废气

1、焚烧工艺技术

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设计焚烧炉内燃烧温度为850~1000℃;烟气在焚烧炉膛内≥850℃的高温环境中,设计停留时间超过2秒以上;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烟气中O2含量范围为6.0%~9.5%。

上述焚烧炉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2、烟气处理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30日发布的2014年第71号公告《关于发布2014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工业烟气治理领域)的公告》,以及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本项目设计每台焚烧炉配套1套烟气净化系统(分期建设,预留二期设备用地),计划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处理工艺。

设计净化系统包括急冷反应塔及烟道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吸收剂存储输送系统、灰输送及储存系统。其中,炉内SNCR脱硝采用5%氨水作为还原剂,喷入焚烧炉炉膛内温度850℃~1000℃的区域。

该方案设计脱硝效率≥40%、脱硫效率≥85%、除尘效率≥99.8%、氯化氢去除效率≥90%、重金属去除效率≥90%、二噁英类去除效率≥98%。处理后尾气经60m烟囱排放。

分析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烟囱的设计高度,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控制标准。

15.6.2地下水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在项目总体布局上,严格区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污染防治区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其中,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危害性相对较小的渣库、综合水泵房、循环水站、地磅房、垃圾输送通道等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是指物料危害性大、对地下水环境隐患大的生产区域,包括主厂房垃圾贮池、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生产污水处理站、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区、污水输送管沟、轻柴油罐区、氨水罐区等区域。

原标题:关于拟对霍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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