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VOCs装备制造涂装标准正文

浙江《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6-11-11 14:0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工业涂装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5.2监测与分析

5.2.1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16157、HJ/T397、HJ/T373、HJ/T732或HJ/T75、HJ/T76的规定执行。

5.2.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按HJ/T55规定执行。

5.2.3在带有集气系统的密闭工作间内进行涂装作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在密闭工作间外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并选取浓度最大值。其他情况下,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在距离涂装工序操作工位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并选取浓度最大值。

5.2.4涂装工序VOCs的具体组成与原辅材料的组成成分密切相关。监测时应首先根据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量及相应的组成成分确定预期监测的有机物。所预期的有机物应占所有VOCs总量的90%以上。常见的VOCs可参加附录C。

5.2.5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监测方法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等效方法。

表6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

6实施与监督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

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

A.1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脱漆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应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

A.2宜采用集中供料系统,无集中供料系统,工作结束后应将剩余的涂料及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送回调漆室或储存间。

A.3对于淋涂工艺,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滴落的涂料。对于浸涂和辊涂工艺,如采用溶剂型涂料,在不进行涂装作业时,应将槽液(涂料及稀释剂)保持在密闭容器内。

A.4采用溶剂型涂料的涂装工序,各工艺环节及涂装设备清洗过程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系统收集导入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或排放管道,达标排放。

A.5集气系统和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应与生产活动及工艺设施同步运行。

A.6采用非原位再生吸附处理工艺,应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要求定期更换吸附剂,且每万m3/小时设计风量的吸附剂使用量不应小于1m3,吸附剂更换周期不应长于2个月。废吸附剂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购买吸附剂和废吸附剂处置的相关合同、票据至少保持3年。

A.7废溶剂、废涂料、沾有涂料或溶剂的棉纱、抹布等废弃物应放入具有标识的密闭容器中,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量和去向。

A.8涂装企业应做以下记录,并至少保持3年。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8.1所有含VOCs物料需建立完整的购买、使用记录,记录中必须包含物料的名称、VOCs含量、物料进出量、计量单位、作业时间以及记录人等。

A.8.2含有VOCs物料使用的统计年报应该包括上年库存,本年度购入总量、本年度销售产品总量、本年度库存总量、产品和物料的VOCs含量、VOCs排放量、污染控制设备处理效率、排放监测等数据。

A.8.3记录含VOCs的物料存储方式,存储场所。如果存储方式是储罐,则应该记录储罐的周转次数(按照年使用量处于储罐定额容量计算)。

A.9安装大气污染物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应做如下记录,并至少保持3年。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热力焚烧装置:燃料或电的消耗量,燃烧温度,烟气停留时间;

B)催化焚烧装置:催化剂种类、用量及更换日期,催化床层进、出口温度;

C)吸附装置:吸附剂种类、用量及更换/再生日期,操作温度;

D)洗涤吸收装置:应纪律个洗涤槽循环水量、pH值、排放总量等

D)其他污染控制设备,应记录主要操作参数及保养维护事项;

E)大气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生产活动及工艺设施的运行时间。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废气收集要求

B.1废气收集要求

B.1.1废气收集可采用密闭罩(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外部罩(如上吸罩、下吸罩、侧吸罩等)等方式收集,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要求,要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足以将发生源产生废气吸入罩内,确保达到最大限度收集废气。

B.1.2采用密闭罩收集时,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生产线整体密闭或车间整体密闭的形式(如涂装车间、烘干车间、流平车间等),其中生产线整体密闭罩,密闭区域内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0次/h;车间整体密闭换风,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h。

B.1.3采用外部罩收集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工艺操作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选择适宜的外部罩。外部罩其控制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

B.1.4喷漆或喷涂作业,应在独立的密闭喷漆间进行,喷漆间应采用上送下排的通风方式。

B.2废气收集系统的测量

B.2.1测量时,相连的整个收集系统必须全部启动。所有的生产设施和收集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测量时应注意不要受外部通风的干扰,必要时应关闭有干扰的排风机、窗户等。

B.2.2控制风速可采用直接方式测量。直接测量按照GB/T16758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B.2.3换气次数计算公式如下式所示。

nL/V..............................................................................(B.1)

式中:

n——换气次数,次/h;

L——室内总送风量,m3/h;

V——室内体积,m3。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涂装工序主要的挥发性有机物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涂装工序主要的(但不限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如下:

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甲苯、1-丁醇、环己酮、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苯乙烯、乙二醇单丁醚、乙苯、乙酸甲酯、异丙醇、丙酮、乙醇、苯、三甲苯、丙二醇甲醚、甲基异丁基甲酮、异丁醇、丙二醇、甲醇、甲醛、2-丁酮、乙酸仲丁酯、丙烯酸、丁二酸二甲酯、甲酚、丁醚、乙酸乙烯酯、乙酸异丁酯、二甘醇一丁醚、乙二醇二丁酸酯、乙酸、丙二醇甲醚丙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乙二醇乙醚乙酸

酯、四甲苯、丙烯酸甲酯、N,N-二甲基乙酰胺、丙醇、二氯甲烷、异佛尔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异丙苯、1-辛醇、甲基丙烯酸甲酯、苯甲醇。

延伸阅读:

【案例】广州本田RTO炉处理涂装废气及余热回收循环经济模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