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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6-11-15 13: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宁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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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综合防治水土流失。

按照“南治理、中修复、北预防、重点保护、全面监督”的防治布局,重点加强六盘山、贺兰山及中部干旱风沙带水土保持力度。川区重点推进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生态移民迁入区、重要水源涵养地等区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山区全面开展生态经济型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美丽。加快贺兰山、六盘山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地段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建设中部干旱风沙带草灌结合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风固沙、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加强黄土丘陵区荒坡荒沟林草植被建设,城乡结合部开展以保护水资源为核心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沟道水土保持林建设。适度开展水土保持骨干坝建设,加强淤地坝建设,建设小水资源利用工程,高效利用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到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00万亩,修筑生产道路2240公里,建设小型水保工程4761座,全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56.5%。

专栏1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坡改梯为主,优化配置水土资源,配套建设排灌沟渠、蓄水池窖、田间道路等,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优先选择人口集中的治理空白区域,开展生态经济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恢复生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在城镇结合区、生态移民迁入区、工业园区周边等人口密度大的区域,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改善。

3、淤地坝及水沙综合利用工程。在侵蚀强度大、有一定水资源、水资源利用条件好的流域新建淤地坝。在蓄水条件好、水资源保证率相对较高、周边耕地条件好的骨干坝配套建设小水资源利用工程。在海原县、同心县北部、盐池县南部雨洪资源相对丰富、有建设引洪漫地传统的区域,建设引洪漫地。

4、科技示范园建设。为发挥科技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全区不同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特点,规划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项目,推动、引领、提升全区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和效益。

(十)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

重点建设“贺兰山、六盘山、罗山、沙坡头、香山、南华山、火石寨、云雾山、白芨滩、哈巴湖”十个重要生态保护区,成为宁夏“生态立区”的战略基点。争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探索开发与保护融合发展新模式,稳步提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规模与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快和完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规范和完善社区共管机制。通过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拯救分布在我区的重点野生动植物,扩大、完善和新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种源基地,保护珍稀物种资源。提升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预警、资源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科研监测、应急预警能力。到2020年,把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保护、科研、教学、资源合理利用为一体的规范化自然保护区。

专栏13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工程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保护区资源管理、科研监测、防灾预警、社区共管、生态旅游能力。

2、省市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加强自治区、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资源管理、科研监测、防灾预警、生态旅游能力。

3、建设自然保护区。争取沙湖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十一)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加大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屏障和沿黄湿地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完善保护网络和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保护和恢复小种群、重要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资源扩繁和近地野化工程,建立生物多样性长效机制。严格禁止利用野生物种开展经营项目。完善外来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候鸟迁徙路线保护,建立覆盖全区的候鸟迁徙活动路线和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饲养密集区、集散地的监测网络,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预警站。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专栏14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1、典型生态系统、物种、景观和基因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较好的区域,以保持优化生态系统为主。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仍有提升空间的区域,以改善生境为建设重点。对于需要优化经济结构、城镇居住的点状区域,根据自然条件分类对待,进一步优化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繁衍空间,实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的集中连片保护。

2、建立生物多样性本底库。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园、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开展生物资源本底现状调查,进行新一轮濒危状况评价评估。

3、开展野生动植物拯救行动。重点建设保护站10处;建设水曲柳、四合木、沙冬青、裸果木种源基地4处,对麝、鹅喉羚、普氏原羚、豹、黑鹳、鹤和水曲柳、四合木、沙冬青、裸果木等我区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

4、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行动。加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和重点疫病的监测防控,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力争建设完善防控中心站1处,国家级监测站7处,基础监测站20处。完善疫病疫情防控应急制度,启动野生动物源人兽共患病战略研究,谋划野生动物源人兽共患病防控策略,提高分类监测和主动预警水平。

5、森林病虫害防治。建立区、市、县三级森林病虫害测报、检疫、防治网络信息系统,构建森林病虫鼠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等防控体系。

(十二)建设和改善城乡及园区生态系统。

以“沿黄城市带”、“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和“太中银发展轴”、“银宁盐发展轴”为主线,加强城乡人居环境保护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设沿黄海绵城市,消纳和利用降雨,调节微气候,改善水生态。建设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固原市海绵城市试点。保护和治理城市河湖水生态,加强河湖水体沿岸绿化,提高城市雨洪水蓄滞及利用能力。以市、县(区)城市及乡村规划区为重点,按照“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要求,大力发展城市和乡村绿化。建设地市级和县级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加强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积极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绿地、休闲广场、城市绿道和市民休闲森林公园。结合生态移民迁入区和美丽村庄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绿色生态村庄。推进产业园区绿化,引导各类园区、企业建设碳汇林,建成一批绿色园区。到2020年,全区所有乡(镇)、90%规划村庄达到美丽宜居乡村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6个市、县级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全部建成。

专栏15城市乡村生态系统建设和改善重点工程

1、市民休闲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建成26个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其中:新建3个,改扩建23个。确保在每个市、县(区)建成一座面积1000-5000亩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且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

2、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沿黄城市带、银川阅海中央商务区、银川滨河新区、宁东等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工程。支持固原、中卫建设森林城市,创建泾源、西吉、灵武等国家级园林城市。

3、绿色城镇。围绕“以绿治乱、以绿治脏、以绿促美”,本着乔灌草结合、花果叶合理配置设计思路,城镇应根据自身条件和文化背景建设不同特色的作品。

4、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庄点绿化、行道林和防护林建设,重点打造500个美丽乡村,村庄绿化率达到22%,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

5、移民迁入区绿化美化。完善移民迁入区村庄生态建设规划,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快移民迁入区绿化美化,“绿随人走”,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6、固原市九龙山生态区域生态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打造固原南部生态屏障,进行中南部山区水源地保护,提供市民休闲旅游场所,进行水土保持、涵养水源。

(十三)保护水源地安全。

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护水源涵养林,禁止毁林开荒。合理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建立水源风险防范机制,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有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企业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以及畜禽养殖场。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倾倒污染物、建设对水源污染严重的项目或者从事其它影响饮用水水量、水质的活动。加强地表水补给水源管理,补给水源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加强地下水涵养保护,优化调配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高耗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防止对地下水过度开采和区用水供需矛盾。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立法工作,制定和出台《宁夏水资源管理条例》,为地下水资源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控制城镇污染、重点工业、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提高地下水动态监测水平,加强中部和南部地区监测站点建设。

专栏16水源地保护重点工程

1、水源地名录。银川市南郊水源地(二、五水厂)、北郊水源地(六水厂)、东郊水源地(三水厂)、南梁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征沙水源地,贺兰县水源地,永宁县第二水源地,灵武市崇兴水源地、灵武煤田磁窑堡碎石井矿区(大泉)水源地,大武口区第一水源地(北武当沟水源地)、第二水源地、第三水源地,惠农区第四水源地(红果子水源地)、第五水源地(柳条沟水源地),平罗县大水沟水源地,利通区金积水源地、早元水源地,青铜峡市小坝水源地、小坝东区水源地、大坝水源地、青铜峡镇水源地,红寺堡区沙泉水源地(柳泉),同心县小洪沟水源地,盐池县骆驼井水源地、刘家沟水库,原州区贺家湾水源地、海子峡水源地、彭堡水源地,彭阳县县城水源地,泾源县香水河水源地(西峡水库),隆德县直峡水库水源地、清凉水库水源地、张士水库水源地、黄家峡水库水源地,沙坡头区城市水源地,中宁县康滩水源地,海原县南坪水库、老城区水源地。

2、水源地保护。合理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建立水源风险防范机制,严禁在保护区内兴建有污染的工厂。水源保护区外与水源共处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工业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及加油站等风险源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物和排污口。

3、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修复。宁夏目前存在5个超采区,超采面积111万亩。通过节约用水、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联合调度等措施,逐步压缩超采地区地下水开采量,实现地下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和相关生态系统的修复。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控制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有计划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工作。

5、地下水动态监测。完善省级监测井,加大地下水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投入,建立专业的地下水环境监测队伍,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十四)治理矿山生态环境。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结合矿山的建设和开采进行综合治理。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分步分片实施老矿区生态恢复、地质环境和工矿废弃地综合治理等工程,使老矿区成为“绿色矿山”,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地质灾害。继续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对历史遗留的无主矿山、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治理。对重点治理的矿山以地级市为单元,以相同矿种的矿山为基础,对影响较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治理时间相同的矿山进行集中连片治理,对全区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450处矿山分期展开治理。优先对贺兰山东麓、贺兰山北段、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周边、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附近、青铜峡牛首山一带、泾源三关口及各市、县(区)城市规划区、旅游风景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周围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专栏17矿山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

1、在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与义务,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2、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范矿山生产操作规程,减轻矿业活动对矿山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最终要达到地形、植被在视觉上和环境上与周边的地质环境融为一体。

3、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及时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植被自然恢复工程,使矿区地形地貌尽量接近原生的地形地貌。

4、建立完善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宁夏矿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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