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评论正文

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发布 环保部副部长独家为您解读

2016-12-06 08:55来源:中国环境新闻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三, 编制实施《规划》,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第一个百年目标的迫切要求。当前,公众对良好的生态环境消费需求显著提升,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离不开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良好生态环境,是检验我们工作的试金石和标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编制实施《规划》,把这些短板问题纳入规划、纳入当前各项工作,就是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行动,通过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一抓到底,久久为功,让人民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

第四, 编制实施《规划》,是落实环境保护“一个核心、一个制度、三大战役、实现管理五化”的有效途径。《规划》构建了环境保护的全新总体战略布局,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编制实施《规划》,将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更能促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取得更大的新的进展。

问:《规划》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和具体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与要求。突出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突出绿色科技创新引领,推进绿色化与创新驱动深度融合;突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强化京津冀地区环境协同保护,细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化建设。

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规划》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的系统联动,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核心评价标准,将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区域、流域、城市和控制单元,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清单式管理,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三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围绕“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从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入手,以环保督察巡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落实地方环境保护责任;以环境司法、排污许可、损害赔偿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税收政策引导、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绿色金融等强化市场激励机制与市场主体培育;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

四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较以往的五年环境保护规划,增加了生态保护修复内容,明确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联动,专章对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出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要求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指导,系统推进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工业达标排放、治污减排和风险防范。《规划》强调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综合治理、协同推进。以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为抓手大幅度削减污染物存量;以推进骨干性工程为抓手实施污染减排,以排污许可落实治污减排责任;以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为抓手,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

问:《规划》中提到要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请问有什么具体改革举措?

答: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十三五”将重点推进建立完善规范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完善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保护督察巡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目前,已印发实施《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对9个省份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在7个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编制完成《环境保护部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办法》,研究上报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其中《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已于2016年11月1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改革举措正在有序推进。

延伸阅读: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到2020年全国VOCs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一图读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原标题: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发布,环保部副部长独家为您解读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查看更多>生态环境保护查看更多>环境质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