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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加强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全文)

2016-12-07 10: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污染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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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广东东莞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已经下发。方案提出,加强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家具、制鞋行业“三个一批”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印刷、塑胶等行业“三个一批”整治任务。2017年集装箱制造企业执行《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水性环保涂料涂装工艺,完成汽车和摩托车制造(表面涂装)企业VOCs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与示范项目研究。深入开展VOCs污染调查,加强臭氧污染机理研究和VOCs生成臭氧潜势分析,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示范项目,争取将VOCs污染防控体系与示范项目列入国家示范项目。详情如下: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加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深化环保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坚持系统精准治污,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治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东莞绿色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东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率稳步提高,为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环境基础;到2020年,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再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力争2019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主要指标

到2017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年占比达8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到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进一步提升,全年占比达92%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O3基本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57%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强化环境宏观调控

1.实施环境功能区空间管控

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环境功能区,引导产业发展合理布局。(1)2017年底前编制实施《东莞市环境功能区划》,对全市域的空气、水、土壤、生态等环境功能进行分类划分。(2)优化调整市生态严格控制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配合)

2.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

以村镇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生态化升级改造为重点,引导属地政府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实施“空间、总量、准入”清单式环境管理,2020年底前力争完成全市占地面积1000亩以上村镇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查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3.构建绿色供应链

2017年底前开展家具、制鞋、电子和机械四大制造业以及零售服务业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试行发布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2018年底前完成政府绿色采购、绿色采购商计划、重点行业试点示范、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五大任务,初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水投集团等配合)

延伸阅读:

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 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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