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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天蓝、水净、地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附项目)

2016-12-13 09: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生态文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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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重点水库和湿地生态保护

制定实施已纳入《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的水府庙水库、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开展水库生态安全调查、饮用水水源地规模化建设、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源治理等。(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参与)

加强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市林业局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参与)

4、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县建设。认真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水平;制定出台《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逐年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扎实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和《乡镇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稳步、健康推进全县生态建设。(市发改委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参与)

5、持续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1)持续开展联村建绿活动

联村建绿是我市履行植树义务的重要形式,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联村建绿工作。市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履行义务,持续开展“驻点包村、联村建绿”活动,建设“屋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美丽乡村。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棵,全市每年完成义务植树975万株,三年共完成2925万株。(市林业局)

(2)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抓好长防林、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造林、“裸露山地”绿化等林业重点项目工程造林,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营造林生产任务,2016年至2018年力争完成人工造林34万亩。(市林业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与)。

(3)实施森林园区和矿山植被修复工程

防止水土流失,减轻重金属污染,防治粉尘漂浮,在工业园区、重金属开采区、重金属冶炼尾渣堆放区和煤矿开采区,通过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高标准推进工业园区绿化,让森林进园区、绿色进矿山,建设森林园区、森林矿山,提升区域生态质量。规划总面积6万亩,其中造林2万亩(含道路绿化0.3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市国土局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参与)

(4)开展城镇绿化增绿提质

①重点公共绿地建设。扩大城区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质量和品位,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抓好娄底中心城区“二带四园”(涟水河风光带、孙水河风光带;珠山公园、龙眼公园、鸭丝塘公园、仙女寨森林公园)的绿化。各县市城区市民出门500米以内有休闲绿地或公园;至少建有1个以乔木为主、面积3公顷以上、绿地率70%以上,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搭配的公园。(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投集团参与)

②街道绿化。新建街道坚持道路建设与绿化建设同步进行,并严格落实《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中关于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指标的规定要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95%和85%以上。对城区街道进行绿化提质改造,增加乔木和亚乔木、提高绿化覆盖率,形成林荫道路系统。(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市规划局参与)

③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加强对新建小区绿化规划审批和绿化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新建单位60%以上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标准。新建居住小区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原则,开辟集中的休闲活动场地,大力推广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保证绿地率达30%以上。旧居区要通过改造,逐步提高绿化覆盖率。(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参与)

④小城镇绿化。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建设,各县市区每年绿化4-6个乡镇集镇,达到全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要求。到2018年,力争1-2个县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县标准。(市林业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参与)

(5)强化部门绿化责任

①校园绿化。教育部门积极组织本系统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新建学校做到绿化和建设同步进行。原建学校的绿化要逐步提质改造,确保80%的学校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要求。(市教育局为责任单位,各学校参与)

②医院绿化。卫生部门积极组织本系统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新建医院做到绿化和建设同步进行。原建医院的绿化要逐步提质改造,确保80%的医院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要求。(市卫计委为责任单位,各医院参与)

③道路绿化。交通部门要切实抓好县、乡、村公路绿化、宜绿地段绿化率达到80%以上。公路部门要抓好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两旁绿化,宜绿地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参与)

④水系绿化。资江、涟水、孙水等河流两岸宜绿地段绿化率达到80%以上。(市水利局为责任单位)

④景区绿化。全市各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必须加强绿化,提高景观质量,丰富森林资源。加快大熊山、龙山等国家级和洪家山、包围山、紫云峰、九峰山等省级森林公园的建设,推进湄江、梅山龙宫、波月洞等地质公园生态绿化建设,重视紫鹊界、奉家桃花源、曾国藩故居等人文景观区生态建设,城市风景区和其他景观区都必须增绿提质。(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为责任单位,各风景区管理单位参与)

四、重点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时间

本方案主要涉及的项目内容有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39个,各重点工程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项目业主、工程进度安排、实施时间等基本情况详见下列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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