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八、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一)系统构建法规标准体系
1.完善相关法规。按照法定程序,研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地方法规,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研究。制定出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潜在污染场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研究修订《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生产设施拆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投入品使用等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本市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规章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等)
2.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制定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生产设施拆除管理制度并发布相关技术规定。修订本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制定建设用地地下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完善本市场地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编制、工程环境监理和评估验收等技术规范。
研究制定本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制定畜禽粪便还田、水产养殖场清塘及尾水排放、农用地分类分级、复垦农用地调查评估以及生活垃圾和菜场果蔬垃圾制品利用等技术规范。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等)
(二)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1.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管化工石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纺织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冶炼及压延、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铸锻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农药生产、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等行业企业以及储油库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市政设施,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氯代烃、苯系物、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以南大、桃浦、吴淞、高桥、吴泾、星火等重点转型发展区域、钢铁和石化产业集中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等地区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各区、县政府等)
2.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执法。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监管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提升现场监测采样与实验分析能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和重点区域的监控能力和监察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等)
九、创新环境治理体系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市负总责、各区落实”的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各级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各区、县政府等)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区两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完善政府资金投入和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和合理使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修复等工作。统筹市、区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统筹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结合本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完善本市生态补偿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各区、县政府等)
3.完善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研究制定和完善扶持有机肥生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税务局、供销合作总社、各区、县政府等)
(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利用财税、金融信贷、投资、价格等经济手段,创建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污染治理新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上海保监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各区、县政府等)
(三)加强社会监督
1.推进信息公开。定期适时公布本市土壤环境状况。继续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处罚整改情况等信息,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重点行业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等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等)
2.引导全社会参与。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环保公益组织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45”市民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偷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等)
3.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等)
(四)开展宣传教育
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影视局、市粮食局、市科委、各区、县政府等)
十、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一)明确政府主体责任
各区、县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各区要在2017年年内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报送市环保局备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各区、县政府等)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协调,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分工要求,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于2017年6月底前,制订出台各专项工作方案。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定期将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汇总,市环保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等)
(三)落实企业责任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土壤污染,消除土壤污染危害,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定期排查土壤污染安全隐患,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的法律责任。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2017年底前,市、区两级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等)
(四)严格评估考核
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环保督查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内容。2017年上半年,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各区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区、县政府等)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区,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监察局、各区、县政府等)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会议形式:特邀报告技术交流成果分享展览展示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人类经济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物不断释放,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由于其具有处理效果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浙江省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2023年行业评述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本文对2023年土壤修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领域包括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煤矿酸性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以加强中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69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45297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85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15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0997万元。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1315—2023)》。本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月19日,原重庆钢铁集团原址场地治理修复工程(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示范项目)二阶段实施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199.66296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渝隆环保有限公司,报价1179.391857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永清环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防、控、治、管为主要手段,切实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文如下: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攀枝花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共18个地块,详情如下: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现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予以公开,详见附件。附件: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2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鄂环办函〔2022〕20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11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范围、要求和职责等,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有效管控我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此外,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严厉打击涉土壤、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为地方提供借鉴经验做法,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3起查处涉土壤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例、3起未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违法生产行为的典型案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23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本规定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以下三类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中,拟变更土地用途或其土地使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上海浦东环园综合养护有限公司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共分为两个分包,其中:项目分包一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分别为: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辰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分包二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分别为: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沪府发〔2024〕5号),其中提到,推动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和高耗能变压器改造。推动存量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升级替代,力争完成2万个。还提到,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力争改造规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天弋能源消息,5月8日,由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发起,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上海航天技术基础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空间电源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航天氢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太阳能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市可再
5月9日,上海老港镇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一招三年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2325.0302万元中标,服务时间3年,合同每年单独签订。服务范围为老港镇区及村居主干道、副业楼、雪红楼、车站大楼等老物业小区、镇区及各村垃圾箱房、厕所等区域提供保洁服务,以及对老
5月8日上午,上海天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营,该项目是松江区唯一的危废焚烧处置设施,也是上海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能级再提升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50.5亩,处置规模为4万吨/年,计划分两期建设。2023年2月,一期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规模为2万吨/年,2024年4月顺利取得由上
近日,由上海核工院、秦山核电等联合研制的国内首个商用堆同位素在线辐照生产装置顺利完成安装,标志着公司在重水堆同位素生产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该套辐照装置为国际首创设计,具有可靠性高、全程屏蔽、生产灵活、产量高等特点,可远程全自动化装、卸及转运同位素靶件,在不影响反应堆运行的情况下实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上海临港管委会消息,5月6日,特斯拉储能超级工厂项目涉河建设方案获得临港管委会批复:原则同意特斯拉储能超级工厂项目在南奉界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方案。特斯拉上海储能超级工厂项目位于上海市临港新片区,邻近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2023年4月9日,特斯拉与临港新片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7日,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7.5MW/20.64MWh用户侧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人如下:中标候选人第1名:上海昱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2636.4074万元,折合单价1.277元/Wh;中标候选人第2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重新公示的公告,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现申请重新参与市场交易,上海电力交易中心重新对其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基本情况予以重新公示。详情如下: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对连续
5月7日,上海市黄浦区发布《黄浦区节能低碳“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告中指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关口表具核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三个一批”建设(认证一批能源管理体系,开展一批能源台账核查,建设一批智慧能源系统)。同时,严格落实最新建筑光伏安装要
据上海海关统计,2024年一季度,上海市出口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2257.5万个,比去年同期(下同)增加116.5%;价值118.2亿元,增长10.5%。主要特点有:一、以一般贸易出口为主,加工贸易出口增长较快一季度,上海市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锂电池117.2亿元,增长10.4%,占99.2%;同期,以加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