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严格用海规划管理,发挥海洋功能区划、规划的管控作用,强化集约用海,严格围填海计划约束。科学确定海洋开发规模、方式和时序。合理控制各类建设用海规模,优先安排鼓励类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公益项目用海。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范海域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管理。完善海域金征收管理制度,加大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投入。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加强滩涂、近岸海域、重要海湾和脆弱岸线综合治理,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入海。
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排污许可制。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推进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
第二节产业投资政策
完善产业政策。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总体要求,定期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约束条件,深化细化产业政策体系。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立完善节能量、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造纸、印染、化工、建材、有色、制革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评价标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
优化投资政策。加大对国土综合整治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老少边贫等特殊地区的投入力度,建立多元投入激励机制,科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土开发、保护和整治,完善投资收益分配机制,形成国土开发保护合力。
第三节财政税收政策
健全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逐步加大中央对农产品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支持粮食主产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着重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建立健全促进生态保护的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财税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归并和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逐步加大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和对禁止开发区域的投入力度。推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区对生态保护区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园区共建等方式实施生态保护补偿。
第十章《纲要》实施
《纲要》实施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实施基础,保障《纲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夯实实施基础
完善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国家级、省级国土规划,并与城乡建设、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推动市县层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在国土开发、保护和整治等方面,应与国土规划相衔接。
完善法律制度。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国土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及修改程序。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国土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促进国土规划学科发展;加快制定国土规划编制规程、技术标准和成果质量规范。建立完善规划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推进国土规划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国土规划技术和管理人才专业素养,提升国土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节加强实施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纲要》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制度机制设计,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国土开发、保护和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纲要》目标任务。要强化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进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纲要》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将实施情况纳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省级人民政府监督检查范围。
推动公众参与。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专家委员会,加强国土规划编制实施的咨询论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科学、高效、集约利用国土空间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参与《纲要》实施与监督的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的良好氛围。
加强实施监管。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纲要》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强化实施情况专项统计,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基础数据和信息。健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动态监测体制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变化监测体系,完善调查监测指标和网络,对国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建立《纲要》实施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提升国土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共享。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对绿色低碳修复有原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提出鼓励采用绿色的、可持续的和资源化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
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定位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是土壤污染防治
近日,湖南省发布关于更新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情况,本次将湖南省衡阳市康华化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株洲中盛塑胶有限公司、柳化中成化工有限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2及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3等地块纳入名录;本次将湖南利洁生物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浙江省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九龙坡区兰美路秦安机电原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月20日,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根据土壤污染情况,完成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的设计、建构筑物拆除、现场辅助设施采购、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场地恢复、绿化等所有工作,本项
近日,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造油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3538.782487万元。自中标之日起计,中标人须在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并经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四川省磷肥制造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等5个技术要点,涉及磷肥制造行业、铅蓄电池制造行业、涂料制造行业、无机碱制造行业、无机酸制造行业等行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磷肥制造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等5个技术要点的
2月19日,渭南市华州区栗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渣土壤污染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4179.04975万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领域包括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煤矿酸性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4年1月10日更新)。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月19日,原重庆钢铁集团原址场地治理修复工程(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示范项目)二阶段实施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199.66296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渝隆环保有限公司,报价1179.391857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永清环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防、控、治、管为主要手段,切实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文如下: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攀枝花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共18个地块,详情如下: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现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予以公开,详见附件。附件: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2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鄂环办函〔2022〕20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11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范围、要求和职责等,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有效管控我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此外,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严厉打击涉土壤、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为地方提供借鉴经验做法,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3起查处涉土壤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例、3起未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违法生产行为的典型案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23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本规定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以下三类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中,拟变更土地用途或其土地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引导创新适用技术在生态修复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增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技支撑,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学化水平,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征集推荐工作,经自主申报、初步评荐、综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自然资源部门监管责任,督促采矿权人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确保矿区生态演化态势持续向好。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推动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列为五个重点领域,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政策包含修复后的国有、集体建设用地的优先权,修复后作为国有农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3年01月12日,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作出通知,详情如下: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发布,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领域和方向。该部分确定了自然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矿山生态系统和生态产业融合发展5个领域和方向,使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方式更加灵活、方向更加明确。新疆维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日前已发布实施。根据规划,河南省划定并将重点建设7个能源资源基地和14个国家规划矿区,提升金矿、铝土矿、普通萤石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能力。这7个能源资源基地涉及煤炭、铁矿、铝土矿、钼矿和金矿等战略性矿产。《规划》提出到2025
为规范和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海南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制定了《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并于11月21日发布,详情如下: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以下简称修复资金)管理,提高资
11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市场。详情如下:关于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11月3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
11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市场。详情如下:关于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9个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