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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13 11: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沼气发电有机生活垃圾生物质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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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农村沼气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的发布开启了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新时期,规划到 2020 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左右,实现 1 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表明,城镇化率每提高 1 个百分点,能源消费至少会增长 6000  万吨以上标准煤。同时,国家鼓励农村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就近就地城镇化,这些地区民用燃气短缺、管网铺设投资和输送成本过高,现有的城镇燃气供应体系难以覆盖新型城镇化区域。据测算,每户每年炊事热水平均用天然气  284 立方米,要实现 1 亿农业人口转移年需增加沼气 118  亿立方米沼气。加之,城镇及农村地区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对优质清洁便利能源的需求显著增加,也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发展农村沼气,生产供应清洁能源,能够实现新型城镇集中供气供热,满足炊事采暖用能需求。

(二)面临挑战

1、农村沼气的发展方式亟待转型升级

近年来,随着种养业的规模化发展、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生活用能的日益多元化和便捷化、农民对生态环保的要求更加迫切,农村沼气建设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户用沼气使用率普遍下降,农民需求意愿越来越小,废弃现象日益突出;中小型沼气工程整体运行不佳,多数亏损,长期可持续运营能力较低,存在许多闲置现象。此外,现有的沼气工程还面临着原料保障难和储运成本过高、大量沼液难以消纳、工程科技含量不高、沼气工程终端产品商品化开发不足等瓶颈,一些工程甚至存在沼气排空和沼液二次污染等严重问题。因此,农村沼气亟待向规模发展、综合利用、效益拉动、科技支撑的方向转型升级。  2015 年开始的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2、农村沼气发展的扶持政策亟待完善

农村沼气承担着农村废弃物的处理、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多重社会公益职能,国家应不断健全沼气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支持力度。长期以来,国家支持主要体现在前端的投资补助,方式单一,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资金投入沼气工程建设运营不足,政府投资放大效应发挥不够。农村沼气持续发展的支持政策还不够系统,农业废弃物处理收费、终端产品补贴、沼气产品保障收购以及流通等环节的政策还有所缺失。沼气转型升级发展以来,大型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对用地、用电、信贷等方面的政策需求也在迅速增加。此外,沼气标准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沼气项目建设手续不够清晰,各地执行标准不同,给项目建设、施工、运营和监管带来困难。

3、农村沼气的体制性和制度性障碍亟需破除

沼气可通过开展高值高效利用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开发,但在沼气发电上网和和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天然气管网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歧视和障碍。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绝大部分县城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经授出,存在生物天然气无法在当地销售或被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对生物天然气压制价格现象。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在沼气领域难以落地,有的电网公司以各种理由阻碍沼气发电上网,沼气发电上网后也无法享受农林生物质电价。这些问题造成了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的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制约了农村沼气的发展。

4、农村沼气的科技支撑和监管能力亟需强化

长期以来,中央和地方对沼气技术、适用产品和装备设备的研发投入有限,科研单位和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与积极性,尚未形成与产业紧密结合的产学研推用技术支撑体系。与沼气技术先进的国家相比,我国规模化沼气工程池容产气率和自动化水平有待提高,新技术、新材料的标准和规范急需建立。农村沼气管理体系仍存在注重项目投资建设、忽视行业监管的问题,一些地方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部门之间还存在边界不清、职能交叉、缺乏统筹等问题。沼气服务体系尽管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服务对象主要是户用沼气和中小型沼气工程,也未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和运营模式,服务人员不稳定、服务范围小、服务内容单一、技术水平偏低等问题致使现有沼气服务体系难以维系。

(三)资源潜力

目前,全国可用于沼气的农业废弃物资源潜力巨大。农村沼气原料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剩余物、蔬菜剩余物、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等。据测算,可用于沼气生产的废弃物资源总量约  14.04 亿吨,其中,秸秆可利用资源量超过 1 亿吨、畜禽粪便可利用资源量超过 10 亿吨、其他有机废弃物可利用量超过 1 亿吨,沼气生产潜力约为 1227  亿立方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推进,沼气生产潜力还将进一步增大。其中:

农作物秸秆。主要包括玉米、水稻、小麦、豆类、薯类等作物秸秆,2015 年作物秸秆的理论资源量为 10.4 亿吨,可收集资源量约 9  亿吨,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平原等 13 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作为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以及造纸等用途共计约 7.2  亿吨,可供沼气生产利用的秸秆资源量约 1.8 亿吨,沼气生产潜力约为 500 亿立方米。

畜禽粪便。主要包括奶牛、肉牛、生猪、肉鸡、蛋鸡等畜禽的粪便。2015 年,全国现有猪、牛、鸡三大类畜禽粪便资源量为 19  亿吨。目前,粪便堆肥化处理量约为 8.4 亿吨,可供沼气生产利用的畜禽粪便资源量约 10.6 亿吨,沼气生产潜力约为 640 亿立方米。

其他有机废弃物。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蔬菜尾菜、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等。2015 年,全国粮食加工副产物(米糠、稻壳、玉米芯、糟类)总量约 2.1  亿吨,可供沼气生产利用的资源量约 0.2 亿吨;全国果蔬加工废弃物总量约 2.6 亿吨,可供沼气生产利用的资源量约 1.14 亿吨;全国农村有机生活垃圾总量约  0.8 亿吨,可供沼气生产利用的资源量为 0.3 亿吨。其他有机废弃物可利用量共 1.64 亿吨,沼气生产潜力约为 87 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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