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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打响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 9大实施方案出台(附9方案全文)

2017-02-13 13: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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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2017年,海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总体达到46.7%;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下同)的水体断面比例为40%;提升徒骇河、安阳河水质。2018年,海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46.7%;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为33.3%;消除卫河安阳劣Ⅴ类河段;提升卫河、共产主义渠、大沙河、汤河水质。2019年,海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46.7%;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为33.3%;所有省辖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消除劣Ⅴ类。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出台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整治重点污染行业。2017年,完成流域内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原料药制造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参与)

3.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督。所有企业外排废水要全因子达到《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以下简称《标准》),并符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2017年完善监管涉水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机制,建立和维护覆盖省、市、县各级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企业的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017年,对排放总磷的重点企业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4.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未达到集中处理要求的,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依法加强直排入河污染源的管理。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实现流域内省定产业集聚区的建成区域管网全配套,并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县级环保部门联网。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和现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要结合当地河流水质目标,配套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厅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省辖海河流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7座,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日。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治污效能,出水全部达到或优于《标准》要求。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全因子稳定达到流域标准要求。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污水处理厂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和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结合当地河流水质目标,配套建设尾水人工湿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和信息化委、环保厅、水利厅等参与)

6.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增强管网配套能力,新增污水收集管网约750公里。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到2019年,流域内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水利厅等参与)

7.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以安阳、新乡等缺水城市和新乡、鹤壁、焦作等水污染较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再生水管网和输送体系,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参与)

8.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优先鼓励和支持污泥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农业厅、财政厅等参与)

(三)加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力度

9.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在重点河流(湖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较重河流沟渠两侧(周边)划定禁限养区,并根据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7年,依法全部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或依法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省畜牧局牵头,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财政厅等参与)

10.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落实《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2016—2020年)》,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畜牧局、质监局等参与)

1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置等方面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废水,建设效果好、易养护、成本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畜牧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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