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市场正文

水环境领域PPP项目成新亮点 是持续生机还是短暂繁华?

2017-02-23 08:3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陈湘静关键词:PPP项目环保PPP环保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王守清曾撰文指出,做PPP,政府不是把工作完全甩给企业,也不能逃避特定性质项目的支付/补贴责任,而是要转变管理方式和重点,严格监管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价格等。因为提供公共产品的终极责任仍属于政府。

而诸大建自称是个PPP的“旁观者”,相比于热闹的市场,他对这一模式的初衷最为关心。“教育、医疗、环保等事关民生的基础公共服务领域,存在严重的投资不足,这是PPP模式的重要出发点,我们在讨论的时候不能忘记这个‘初心’。”

重视风险:绩效考核、明确产出要跟上

PPP项目需要稳定运营,企业不再以投资为主导,而转向以运营服务为业务主要内容

“海绵城市去年以来签了不少大单,但最核心的绩效考核却还在探索过程中。这其实是不正常的。”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达他的忧虑。如今,水环境领域综合环境建设成为PPP新亮点,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河道流域治理等产生了不少大单。这类项目放大了体量,扩充了市场,但发生在其中的商业模式、绩效考核、付费监管等方面的质变,政企双方是否都做好了准备,还存在很大的疑问。

对于环境综合类PPP项目,王守清表示,国内外关于PPP已有共识,4条原则缺一不可。第一,必须有风险转移。政府擅长控制的风险由政府控制,政府不擅长的由企业控制。第二,要有明确的产出标准。第三,绩效支付,政府根据企业的绩效表现付费。第四,投资者要形成全产业链。

而据记者了解,在综合类环境整治PPP项目中,核心的产出标准与绩效考核支付体系,都还属于正在探索的阶段。而业界普遍担忧,在此情况下达成大量项目,将面对非常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一方面,由于面对后期地方政府还款风险,社会资本更倾向于尽量在前期工程阶段利用工程利润回流的方式尽早收回投入;另一方面,不少中标方的核心能力在于“建设”或“建设+投资”,运营能力相对欠缺,在建设期后寻求退出是其重要考虑。

对此,在去年末召开的全国财政系统PPP工作推进会上,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曾直言,PPP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现象,部分项目缺乏运营和绩效考核,实质上是拉长版的BT(建设—转让)项目。

在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投融资部部长尹志国看来,重建设、轻运营的现象的普遍存在,可能是未来稳定运营的隐患。“一些大央企猛拿订单,就是打算先拿到前面的投资回报,不考虑长期运营。因为后面运营维护利润低,可以甩给政府。个人认为这样后患无穷,对政府和公众都是非常大的风险。一旦项目运营出现问题,政府还是要负责。”

而在地方政府可能面临的风险之外,业界的关注点还在于,这一轮综合建设类PPP将给环保产业将带来怎样的影响。诸大建说,威立雅在上海2002年的时候宣布将不再以投资为主导,而以运营服务为业务主要内容。这被上海政府评价为是一次业务上的升级。“我们能不能培养出以高水平运营服务为主的企业,而不是擅长做一锤子投资建设这样的企业呢?这也是PPP中非常重要的第二个P。”

作为国际环境产业巨头,苏伊士、威立雅开拓全球市场的基础是高水平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专业化运营。其在中国,近两年也已经完成了向专业化运营方向的回归。在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土壤修复、危化品处置等方面,专业的运营服务正在为其赢得更多的国内客户。

到位监管:信息公开见效快

公开和透明是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从项目的可研、立项开始,直到建设和运营,都必须有监管参与

“我在2008年就准备了PPP项目监管讲稿,实际上到现在没有人请我去做关于这方面的演讲。”王守清的“吐槽”反映了业界对PPP风险的担忧和监管的迫切呼吁。大量项目如此快速地推进,涉及的投资都达亿元级别,作为最终的买单者,地方政府和公众对环境PPP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质量、运行效果都有着关切。

“没有监管就没有效率的提升,没有服务和产品水平的提升。”王守清特别强调,公开和透明是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可以引入公众、媒体、甚至企业参与监管。而且这个参与必须有制度,同时不能集中在事后,而是从项目的可研、立项开始,直到建设和运营,都必须有监管参与。”

对此,亚洲开发银行高级PPP专员肖光睿表示,对PPP的科学有效监管,需要完备的制度,这需要一个周期,其发挥作用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个人认为,PPP的信息公开是能够立竿见影、比较有效发挥监管功效的手段,可以帮助政府监管项目和社会投资人,同时也能帮助社会投资人和大众监管政府的活动。”

原标题:PPP项目:是持续生机还是短暂繁华?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