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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持续建言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2017-03-06 11:49来源:环境修复论坛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2017两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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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了解当前土壤污染现状和土地资源保护情况,2016年10月16日至21日,农工党中央和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刘晓峰副主席带队,赴江西、湖南两省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中,地方有关部门的反馈与调研组的很多看法不谋而合。在农工党中央看来,当前土壤污染问题的出现虽然与部分地区土壤酸化加剧、土壤中重金属背景值偏高、有色金属冶炼产业规模大等特殊因素有关,但更主要是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以及城乡社会长期存在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生活方式造成的。农工党中央认为,依法科学防治土壤污染,关键在于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

实际上,为保护土壤环境,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但相关条款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重点不够突出,违法成本低。

在农工党中央看来,究其原因,主要是“末端治理”的立法理念不适应土壤污染防治的积累性、隐蔽性、综合性特征,难以为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

据了解,全国人大目前已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正在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更好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工作,农工党中央建议,正在制定中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宜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强化“风险管控”立法理念,在“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两头发力,完善土壤保护制度的顶层设计,系统解决土壤污染防治问题。

在湖南调研时,农工党中央发现,湖南在试点地区采用的“边生产、边修复”的治理模式,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以及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用地得到安全利用。

“地方一些好的经验要总结借鉴。”农工党中央进一步提出: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础信息库和信息共享机制,土壤基础信息库在规划、国土、农业、林业、住建、环保等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等级划分制度,实行土壤的差异化管理和风险排序。

以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目标,建立土壤污染与人群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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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工党中央持续建言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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