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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持续建言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2017-03-06 11:49来源:环境修复论坛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2017两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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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多元共治” 注重“系统协调”

调研组所到之处,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提到,“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政出多门’、‘九龙分治’现象严重。”

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耗资巨大的长期性工程,‘大家污染,政府治理’既不科学也不可行。”农工党中央认为,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过程中,宜高度重视中国土壤污染的“中国特征”,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和市场机制两个方面的功能,两手发力,通过制度性安排建立“多元共治”的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

农工党中央提出,应明确土壤污染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定范围内承担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管理体制,尤其要确定各级政府对所辖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者”责任的法律定位。

总的来说,《土壤污染防治法》作为土壤环境保护领域的‘龙头法’,具有‘顶层设计’的功能,但其所建立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必然会对已有的法律制度产生影响。“这就需要高度重视立法的系统性、协调性,否则会因法律冲突而影响实施效果。”

为提高土壤立法质量和可操作性,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农工党中央建议全面梳理《土壤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确立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综合治理、污染担责等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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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工党中央持续建言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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