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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印发(政策全文)

2017-03-07 16:2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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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各区县(市)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对建设用地进行分类管理,一类地块为“优地”,二类为“良地”,三类为“差地”。一类地优先用于住宅类用地,二类则用于工业用地,三类地原则上不用于住宅类用地,建议暂不开发利用。对于三类地“差地”的开发利用,开发商必须对使用地块进行士壤环境修复,达到建设用地标准,并且通过当地政府部门验收以后才能够开发利用。对于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士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市各级国士资源部门要依据士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士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五)推进“静音”行动,营造宁静环境

1.严格声功能区执行标准

以长沙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咸区实施声功能区划,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要严格依照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保证噪声防护距离,避免噪声扰民。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到2020年完成对建咸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并且确保噪声达标率达到100锡。

2.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及两侧区域功能,注意避开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目标。新建公路和已有道路改造时,提倡使用低噪路面材料。在建成区内划定禁鸣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增设禁鸣标志,完善标牌,加强交通噪声禁鸣执法,在敏感路段显著位置设立交通噪声自动监控显示屏,及时采取分流、限速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实现所有敏感地段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完善长沙城区范围内临近铁路、高速公路及城市主干道、快车道、高架桥、立交桥的居民集中区敏感地段隔声防噪设施和两侧绿化设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完成湘府路高架桥隔声屏建设,东西二环线隔声屏的提质改造。

3.严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和夜间施工许可证行政审批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对噪声超标居民区的在建施工工地开展联合执法。鼓励企业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医院、养老机构、学校、居民聚集区等噪声敏感集中区域内建筑施工时间,严格实施夜间临时施工许可和公示制度,强化夜间施工执法监管,控制施工频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加强“三考”期间噪声联合执法,确保考场无噪声扰民,营造安静的学习环境。

4.突出社会噪声污染管控

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饮食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第三产业噪声源的监管,使其厂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声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社区的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广场、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广场舞等活动管理,合理限定活动范围、规模和音响设施的使用。加强KTv等商业活动噪声综合执法,严禁使用高音设施招揽顾客,减少噪声污染扰民。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密集区域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设施,开展噪声环境治理控制区创建,发挥示范效应,

引导全民参与降噪行动。

5.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实施声功能区优化,采用低噪音设备、隔音设施等措施,加强工业源噪声冶理;加强噪声超标企业限期治理措施,提高工业企业噪声源达标率。对新建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不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开展石材加工、机械加工等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防治和空调冷却塔、鼓风机、发电机等设施、设备噪声污染治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现有工矿企业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对于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长期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或迁。

(六)推进生态建设,增强宜居品质

1.完善城市生态系统

积极推动城市绿心保护和建设,深化城市绿地建设,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加快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加强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建设,积极开辟社区公园,构建城市公园网络。完善老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加强旧城改造更新及老项目搬迁,增加公园绿地的数量和面积,改善旧城区公园绿地不足的现状。加强现有旧城区的屋顶、天台、阳台和庭院绿化,增加城市绿量。改造和绿化同步进行,加强防护绿地、道路、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建设沿河绿化带,建设环城防护林带,全面开展城市道路两侧绿地建设,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大力推广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空间。以湘江为“一轴”,支流为“多廊道”开展两侧建设沿河绿化带,将湘江洲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央生态公园”。将湘江长沙段打造成为“百里滨水走廊”;将磁悬浮沿线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生态走廊,打造“千园之城”。推进城市节点园林化,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的创建,到规划期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肠。保护原有河流、湖泊、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修复和恢复传统城市建设模式下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禁止湿地硬化,开展水泥河堤生态修复。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快林分改造和水源涵养林建设。


2.加快环城绿带建设

持续推进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建设,开展研究绿色生态评价体系。在三环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进行环城绿带建设,沿环城绿带建设环城公园,包括各类生态公园、中小型主题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洲岛公园、生态公园等。对贯穿长沙的11条主要绿色通道和18个主要进出城口全面实施绿化提质。对湘江、测阳河、靳江河、捞刀河、沸水河、沙河、龙王港、圭塘河、八曲河、马桥河,以及三环线两厢各100米区域范围内的水域、湿地、河滩地因地制宜栽种水生植物,全面绿化美化。到2020年完成“九园、十二区、二十八点”景观节点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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