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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分类 不收运!沪今年全面推进单位垃圾强制分类

2017-03-10 15:04来源:上海发布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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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节选)

实施范围

1、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各类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各社会团体组织;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以及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

主要目标

至2017年底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显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力争在各区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强制标准

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行《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法定标准。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设置投放容器应张贴符合本市规范的标识,并应对本单位的分类标准、容器设置向员工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容器设置等相关要求如下:

1、干垃圾

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应按照方便原则设置干垃圾投放容器(建议集中活动公共区域如大堂应设置至少一组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投放容器);并应设置干垃圾收集和暂存设备及暂存场所,并做好委托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理。


2、湿垃圾

凡有食堂或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应设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投放容器,并应设置分类收集和存放专用设备与场所,且应做好品质达标源头管理,并委托区域内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收运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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