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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靠焚烧就能解决垃圾围城?背后的成本才是最大的问题

2017-04-02 10:35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张蕾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焚烧垃圾焚烧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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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核算后发现:源头分类后,由于收运、焚烧成本降低,健康风险降低,资源回收增加,垃圾管理社会成本降低至原来的1/3。“如果人均生活日垃圾清运量从0.949公斤降低至0.287公斤,现有三个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即可实现北京82.4%人口的生活垃圾全焚烧,以及2020年77.76%人口(按总人口2300万计)的生活垃圾全焚烧。”课题组用一组数字进一步说明。

由于权责分散、投入不足、制度缺失,我国在源头分类及资源回收体系上尚未探索出有效模式,“时至今日,不分类生活垃圾焚烧的高额社会成本和垃圾分类回收的必要性在很多地方依然没有得到应有重视”。为此,课题组在报告中提出“终结电价补贴政策,其他补贴显性化”“实施垃圾焚烧全市统筹,遏制‘一区(县)一焚烧厂’格局”等政策建议。

在宋国君看来,对垃圾焚烧的电价补贴帮助维持垃圾不分类的现状,刺激焚烧厂超额发电以获取利润,转移地方政府分类减量责任,所以应尽快终止。此外,对每个焚烧厂的垃圾处理费、土地划拨等各项补贴以及税收减免额度,应实施严格的信息公开。“这可以让政府在核算焚烧成本上有更多的决策信息,使垃圾焚烧的社会成本可核算、可衡量,改变相关部门对垃圾进场量及质量不关心、不过问的现象,以经济激励、信息公开落实监管责任。”

据了解,北京市的垃圾焚烧厂多规划、建立在区(县)边界附近,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多数区(县)均已设立或计划设立焚烧厂。“应实现垃圾焚烧全市统筹,控制焚烧厂数量,避免‘一区(县)一焚烧厂’格局出现。”宋国君强调。

为确保源头分类能够有效实施,课题组还提出了确立权责一致的垃圾分类、减量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管理系统和全面的统计指标体系与信息公开平台,以实现全面和彻底的信息公开等政策建议。

“通过揭示整个社会承担的生活垃圾焚烧成本,我们希望在生活垃圾管理方式的选择上,能够为理性决策提供参考,并促进垃圾分类制度的落实。”谈到发布这份评估报告的初衷,宋国君如是说。

延伸阅读: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全文)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全文)

原标题:【调查】单靠焚烧就能解决垃圾围城?背后的成本才是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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