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除环保部门外,废铅酸蓄电池的监管还涉及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这些部门对废铅酸蓄电池的监管重视程度不一,监管能力参差不齐。回收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势必会给部分利欲熏心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带来可乘之机。
废铅酸蓄电池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对它的贮存、收集和处置,国家制定了明确的技术规范。但近年来,废铅酸蓄电池非法处置、污染环境的案件屡见不鲜。
为何监管难度大?
废铅酸蓄电池监管难度大,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废铅酸蓄电池的产生点散面广,处置行为不易控制。不同于其他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的产生点源分布非常分散,涉及行业众多。
据了解,一个地级市废铅酸蓄电池的产生点源可达数千家,主要包括汽车4S店、二手车市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等。涉及群体包括个体消费者、普通店商和私人企业主。
一些个体消费者和普通店商对废铅酸蓄电池的管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对其正规处置流程和非法处置造成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很容易将收集到的废铅酸蓄电池随意贩卖给小商贩。而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主难免受利益驱使,将生产或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低价销售给商贩。因此,要将这些分散的群体监管到位,存在较大难度。
二是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门槛较高,收集体系尚未健全。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收集处置,这对于量小点散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无疑存在诸多困难。目前大部分省市在废铅酸蓄电池规范收集上仍缺少有力的监管手段。
受到合法渠道和非法渠道之间价格差等影响,产废点(维修店、摊贩等)—收集小贩—贸易商—非法地下冶炼企业这条灰色利益产业链依然存在于市场中。据统计,流通到不正规企业处置的废铅酸蓄电池约占产生总量的80%。大量废铅酸蓄电池被不法商家随意拆解处置,酸液随意倾倒,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废铅酸蓄电池的监管机制尚未理顺。除环保部门外,废铅酸蓄电池的监管还涉及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这些部门对废铅酸蓄电池的监管重视程度不一,监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地市对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监管尚处于空白,有的地市则将废铅酸蓄电池的监管全部交由环保部门。而环保部门对废铅酸蓄电池产生点源的基础信息掌握不全,回收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势必会给部分利欲熏心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带来可乘之机。
如何合法合规处置?
那么,如何让废铅酸蓄电池合法合规处置?笔者认为,必须狠抓源头管控,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将分散的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针对废铅酸蓄电池产生点源分散的特点,可由地方政府先行规划指定暂存站和收集点,落实责任人专门负责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工作。
暂存站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提供规范的贮存场所,其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要求,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收集点主要是方便个人和家庭等社会源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可以是街道办或者地方政府指定的商铺、维修店,也可以是所在街道、小区内自行设置的收集点。
二是科学建立回收体系。经收集点集中收集后的废铅酸蓄电池,由专人负责将其运至暂存处,运输过程需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交接过程做好台账记录。暂存站中的废铅酸蓄电池应定期转移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规范处置,交接过程中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是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理念,明确各方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将废铅酸蓄电池的监管纳入各部门对相关企业的考核内容中,并在日常检查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共享信息,明确产生点源数量、产生总量和处置去向。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和刑事打击等手段,打击无证无照、非法收集、转移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例如浙江省绍兴市,建立了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组成的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小组,并针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机动车维修点、拆解点、汽配销售服务重点集中区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将非法收集、处置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侦查、处理。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报刊文章或公益广告等形式,多管齐下,向公众普及废铅酸蓄电池的危害,引导公众规范收集。
2016年10月,绍兴市环保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的通告》,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发放至各相关企业、销售点和居民手中,并通过当地报纸、各地环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同时,绍兴市还充分利用汽车维修、电瓶车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及环保宣传,夯实废铅酸蓄电池的规范化管理基础,推动全市废铅酸蓄电池的规范化收集处置。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环保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年来,福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收集整理了6起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沧州市公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经营项目建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约12.18万吨,建成投运的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16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61.05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42.45万吨/年,处置能力18.60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家
2024年,黑龙江省继续大力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协同推进,打击了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绥化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三号《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龙岩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面广、量小、收集转运难等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统一转运处置制度体系,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西省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详情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
近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征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公告,基本条件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应满足“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法定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资源化利用的规定,有固定的资源化利用厂址、布局合理的厂房;有符合工艺要求的设备、设施和管理、技
近日,辽宁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本溪市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本溪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合理、有效配置相关智能化管理设备,并按要求与固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共享。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年产100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及
项目概况:安徽省宿松县涉案固体废物应急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7FSCG24D03C0021FS34080120240163号项目名称:宿松县涉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郴州市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贺环督办函〔2022〕6号)》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欢迎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贺环督办函〔2022〕6号)》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欢迎
江门市生态环境厅收到群众提问,答复如下:问:汽修行业的典型危险废物有哪些?答:一般常见的有废机油滤芯(900-041-49)、废铅酸蓄电池(900-052-31)、废活性炭(900-041-49)、废油漆桶(900-041-49)、废有机溶剂(264-013-12)、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900-049-50)、废过滤棉(900-041-49)、
2023年6月15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信访举报电话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有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岳阳市湘阴县兴湘市场收集废铅酸蓄电池”。接到举报后,湘阴分局接访即办,迅速与湘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动,并赶赴现场核查。经查,群众举报属实。现场查获的废铅酸蓄电池2023年6月15日,嫌疑
近日,四川德阳印发《德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鼓励消费者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资源性废物交回生产者或具有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回收处理。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以汽修等社会源行业的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社
1月13日,宁德市、县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管理人员联合对古田县辖区的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对辖区内宁德市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节前安全检查。检查组首先对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包装工具、标识标牌、台账记录、安全措施、新产生废物管理、应急设施、
随着城镇化率提高,二三线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组分已提升到20%(湿重,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量将增加,纸品、塑料与金属等物质的再生回收量有望显著增加,减少资源浪费。下面,韦伯咨询将以“废旧电池处理回收”为例来说明:一、市场规模废电池90%的价值在于铅,铅回收的主要原料来自报废蓄电池。再生铅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兴化市合陈镇发布《合陈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根据省、泰州、兴化市工作要求,现将《合陈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兴化市合陈镇人民政府2020年1月6日合陈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
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部厅关于印发〈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19〕14号)、《湖北省废铅酸蓄电池集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防范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目前,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2019年10月份全国拟建在建固体废弃物项目,详情如下: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额:13880.6万元进展阶段:正编可研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项目建设详情:1、项目建设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2、项目内容:库区构建工程、坝体工程、
据统计,2018-2020年,持证再生铅企业新扩建产能每年平均增加60-70万吨(折合废铅蓄电池处理能力约100万吨),预计到2020年废铅蓄电池处理能力将达到1000万吨以上。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同时也结束了我国废铅酸蓄电池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龙岩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面广、量小、收集转运难等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统一转运处置制度体系,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根据《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区危险废物收集工作现状,我局起草了《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3月31日上午,兰州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点火成功。兰州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位于新区化工园区西区,总投资12.4亿元,由兰州盈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新建处理量6万吨/年的焚烧车间、3万吨/年污泥干化车间、4万吨/年的物化处理车间等,全部建成后实现危险废物
一、编制背景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出台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截至目前,已建成收集试点项目28个,对健全危险废物收运处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试点地区、收集规模、收集范围、收集种类、试点时间。原则上五个地级市和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布局1个试点项目,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确有特殊必要,根据各地市申报需求和小微企业布局
为进一步促进舟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防范环境风险,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江西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实施以来,各地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开展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行为,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短板。到2025年底,全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要求,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等(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小、收集不及时、贮存不规范、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根据辽宁省小
各有关单位: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2024年11月底前和2025年11月底前将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公示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