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52个清单 黑龙江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05-01 09: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十九、督察意见:2012年以来,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齐齐哈尔管理局所属农(牧)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分别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11个综合开发项目,新建水利设施440余座、输变电线路70余公里,修建道路120余公里,存在明显违法违规问题。

责任单位:省农垦总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目标:对违建项目进行整改,恢复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功能。

整改措施:

1.对富裕牧场第14作业区西侧14.79公顷耕地,做收回处理并进行退耕还湿;对通南沟防洪治理工程做关停(闲置)处理;对民族村旅游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拆除。拆除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所有建筑设施,恢复湿地原貌;对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违规土地整理项目、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农田、水利设施不再进行维护管理,实现自然恢复生态功能。

2.严禁在保护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自身建设的项目,在充分论证和严格环评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

3.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4.禁止对保护区内非保护区自身建设项目建设、维护、管理等费用支出。从源头上杜绝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发生。

二十、督察意见:2015年,大庆市肇源县水务局审批《肇源县松花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5—2018年)》,确定的9个可采区全部位于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总面积达4000余亩。肇源县政府有关部门违法发放采砂许可证,并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督察发现,保护区内现有违法采砂作业单位14家、采砂作业船26条、采砂堆放点23处,对河道破坏严重。

责任单位:大庆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取缔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运砂、违法堆砂等活动;清除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砂堆放点;严格检测采砂堆放地,确保湿地植被自然恢复。

整改措施:

1.向位于沿江湿地23处采砂堆放点、26条采砂作业船、14户采砂户下发《关于停止江上采砂的通知》,叫停全部采砂活动。

2.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废除2009年至2010年期间肇源县河道管理处签订的4份清淤合同。

3.由肇源县交通运输、公安、河道、湿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对保护区内的码头、渡口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三站镇、薄荷台乡、二站镇等采砂区水域巡查清理,督促各堆放点自行清运所存放砂堆,3个月内全部清运完成,对拒不清运的,由所在乡镇及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清理。采取适当强化措施恢复生态。

4.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法采砂行为反弹,确保湿地植被得到妥善保护。

二十一、督察意见:2012年以来,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新建4处采砂场。

责任单位:双鸭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取缔非法采砂场,定期对保护区进行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饶河县有关部门联合对4处非法采砂场进行了依法取缔,并处10万元罚款。

2.采砂设备及人员已按要求撤离作业现场;非法采砂场当事人在2016年10月前进行了采沙场地的生态恢复。

3.饶河县委、县政府对有监管职责而没有监管到位的东北黑蜂管理局、县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4.定期对保护区进行踏查、管护,一经发现有从事非法采砂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脱硝查看更多>污水处理查看更多>垃圾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