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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7-05-04 15: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监测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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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监测站房的供电要求

5.3.1 监测站房的供电电源宜选择 380V 交流电、三相五线制,频率 50Hz,容量≥15KW,供电电源电压在接至站房内总配电箱处时的电压降小于 5%。作为供电线路信号线路应符合GB50303 相关要求。

5.3.2 电源供电平稳,电压波动和频率波动符合 GB 12326 的要求。对于电压不稳定和经常断电的地区,宜使用功率匹配的交流电源稳压器,以保护仪器。电源线引入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监测房室内管线、分析仪器设备应和配电柜、仪表柜等保持一定的距离。

5.4 监测站房的通风采暖

5.4.1 监测站房通风应满足自动监测的环境条件,应设计进风及出风排气扇。

5.4.2 监测站房室内环境条件,应清洁、通风、干燥、空气相对湿度≤85%,室内温度应保持在 18~28℃。站房内应备有空调保证室内温度恒定,且空调要求具备来电自动复位功能,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5.5 排水监测站房的给排水要求

5.5.1 监测站房的给水

样品水:采用潜水泵将被监测水样采入自动监测站站房内供仪器进行分析。

辅助用水:站房内引入自来水(或井水),必要时要加设高位水箱,且自来水的水量瞬时最大流量 3m3 /h,压力不小于 0.5kg/cm 2 ,每次清洗用量不大于 1m 3 。

采水管:采水管路进入站房的位置靠近仪器安装的墙面下方,采水配管 DN20,压力0.3kg/cm2 ,并设 PVC 或钢保护套管(DN150),保护套管高出地面 50mm。

5.5.2 监测站房的排水

除分析废液外,多余的样品废水应排入采水点下游 20cm 的水面下或当地下水管网,排水管要求与采水管一致。

站房外应有雨水排出系统。

 6 监测站房内布局

6.1 基本要求

6.1.1 监测站房应建设在远离粉尘、烟雾、噪声、散发异味气体等地点,应避免通讯盲区,电源电压应当相对稳定。排气监测站房应建设在距离采样位置不超过 76m 的地方,排水监测站房应建设在距离采样位置不超过 50m 的地方,便于管理、清洁或设备维修。

6.1.2 监测站房应有对开窗户与排风扇,保障室内采光与通风,监测站房应设有文件柜,存放在线监测设备基本信息文件、设备运行记录等。

6.1.3 进入站房内的管路或线路应标明相应的用途。

6.1.4 规则制度上墙美观大方,运维人员信息,联系方式,各在线监测仪工作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应在墙上显著位置显示。

6.1.5 监测站房应划分功能区域,按规范进行地面标识。

6.1.6 监测站房内应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备电器或化学品燃烧灭火使用,灭火装置应位于站房门口左右位置。

6.1.7 站房外应在醒目位置安装基站标识牌,应标注单位名称、排污口编号、站房编号、监控因子、设备厂家、运行单位名称等内容。

6.1.8 宜在监测站房外显著位置设置 LED 显示屏,实时公布监测数据。

6.2 排气监测站房内布局

6.2.1 仪器的摆放应考虑方便操作与设备检修。有效利用室内面积。仪器左右两边离墙距离应不小于 600mm,后方离墙距离应不小于 900mm。

6.2.2 站房内应有专门的放置和固定标气的区域和设施。

6.3 排水监测站房内布局

6.3.1 试验台长应不小于 1200mm,宽应不小于 650mm,高度 800mm 左右,下部设储物柜,存放危险化学药品。

6.3.2 仪器的摆放应考虑方便操作与设备检修。有效利用室内面积。仪器左右两边离墙距离应不小于 600mm,后方离墙距离应不小于 900mm。

6.3.3 试验室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应沿墙、柱、管道井、等下方部位布置。横平竖直,不影响人员通行,不得布置在遇水会迅速分解、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物品旁,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上方。

6.3.4 进入站房内的管路或线路应标明相应的用途,进入站房的水路部分每根支管上应装有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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