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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上指出“经济增长与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尚未脱钩,污染物新增量依然处于高位。”我国在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上仍面临诸多挑战。有地方对土壤污染过度恐慌,要杜绝土壤污染未经调查和评估、盲目治理和修复的现象。(法制日报5月8日)
慌不择路,意指势急心慌,顾不上选择道路。当然,如报道所述“有的地方对土壤污染不够重视、不以为然,有的地方存在过度恐慌,不正确地要求彻底治理、恢复原状。”笔者以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地方部门对土壤污染的过度恐慌也可以理解。尤其是近年来,引起公众关注和恐慌的镉大米事件,究其原因,由于土壤镉含量超标,导致大米里镉超标,而食用了镉大米,可能引起痛痛病,镉在肾脏中累积,最后导致肾衰竭。更可怕的是,即使停止食用高镉大米,肾衰症状依然会持续。关乎民众的身体健康,恐慌有何不可?可问题是,未经调查和评估、盲目治理和修复也难保不会“另有所图”。
曾有业内人士认为:“不依靠巨大资金投入,而代之以改变土地使用方式、加强监测监控、不让污染发展,看似是土壤修复行业的利空,其实是用更科学的方法管控和治理土壤污染,避免在底数不清、标准和技术不完善、商业模式不清晰的情况下盲目大量投资,长远来看是行业的利好。”相信大家一看都明白,这中间实则隐藏着一个重大的商业契机。而且根据环境产业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修复产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通常高达30%~50%。那么,延伸至有地方对土壤污染过度恐慌,要杜绝土壤污染未经调查和评估、盲目治理和修复的现象,其意义可谓不言而喻。难保不会以此为契机,“打酱油的钱买了醋”。
如果把视线往前,一组数据显示,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从2010年的10多家增加到近1000家,从业人员从约2000人增加到近1万人;项目数量累计达300多项。虽然从总体看土壤修复产业在技术储备、人员队伍等方面具备了一定基础;但近千家企业、平均每家企业仅10人左右的规模,也充分说明了行业当前小、散、弱的现状。再者,把土地治理的可预期效果相结合,如一个占地10公顷的污染企业虽然每年可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成百上千万元的税收,但如果这10公顷土地被污染,却需要花上亿元甚至十多亿元的投入才能恢复,而且用时非一天两天。
那么,土壤污染难道任其发展,不闻不问?
非也。土壤污染治理形势严峻、情况复杂这是一个不争事实。就连发达国家至今也无法解决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成本过高的问题,这意味着盲目治理和修复是完全不可取。笔者愚见,不妨试试“防”与“治”相结合。如转变理念,建立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切实转变对方发展GDP至上的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如健全制度,修订法律法规,完善土壤污染标准、修复等各项标准;如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统一协调机制。建立流域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土壤环境损害的赔偿、补偿制度,实现多部门监测网络,实现土壤调查数据信息共享;加快土壤治理和修复技术研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从思想根源上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土壤孕育万物,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壤经不起污染,这是对当代负责,对后代负责。对土壤污染过度恐慌的冷思考之余,愿所有的监管部门能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自己和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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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英民,河北省副省长胡启生,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李晋宇等一行到瀚蓝廊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在线环保数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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