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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项目

2017-05-11 09:2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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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2017年,全市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倒排计划任务,治理 488 个重点村、特色村,实现重点村、特色村全覆盖;同步开展治理农村地区一般村,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80%以上。

1.紧扣目标抓进度。三年行动计划总目标为:规划发展村庄全覆盖,全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80%以上。全面梳理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在做好接管、分散式污水治理项目的同时,更加注重被撤并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督促部分推进较慢的地区列出清单,专题研究,倒排工期,增加力量,充分考虑雨季等因素对工期和施工质量的影响,明确赶工措施,推进建设速度; 督促各地落实专人尽早编制工作计划与预算,尽早启动明年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设计,尽早开工,确保在 2017 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2.紧扣质量抓监管。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所有开工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关键节点重点关注,逐一把关,防止顾此失彼,造成质量隐患;进一步加强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努力创建优质工程;督促各地农水办加强与镇村的联系沟通,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档”和服务农户花名册,加强日常督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在农房翻建过程中要加强对污水管网、窨井的保护,防止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持续推进示范村庄、文明工地“双示范”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3.紧扣运行抓管理。进一步完善已建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并落到实处,认真研究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运行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制订实施细则,建立起一套科学、实用、完整的长效管理体系并严格实施考核;进一步强化三级验收机制,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项目验收;强化对污水接入、管网衔接等运行状况的监督,定期监测进出水水量、水质;加快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4.紧扣试点出经验。我市作为住建部唯一全域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地级市,经过两年的攻坚建设,各地涌现出了很  多好的经验做法:“四统一”的建管模式、常熟的 PPP 模式、张家港全接管模式、沿太湖、阳澄湖等生态敏感地区全覆盖等,我们在今年以“三个规范”的形式进行了总结推广。接下来,要充分发挥“三个规范”的制度性成果作用,指导各地更好的开展 2017 年的治理工作。同时,以信息化为平台,以长效管理为抓手,力争在运行管理方面形成一套适合苏州实际的管理体制、管理办法,保障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安全规范运行。

5.紧扣特色创品牌。苏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因水而名,水是苏州的灵魂,更是苏州的命脉。围绕苏州的水文章,形成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苏州特色、苏州品牌: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生态敏感区连片治理全覆盖,村庄毛细血管到污水处理厂的全过程管理,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做到水岸同治等等。目前我市已出台政策引导文件,力争通过下一步努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黑臭水体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对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整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实施目标管理,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省市 “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苏州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苏州市水利(务)局牵头组织治理  黑臭水体的协调推进、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

(二)有序推进治理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强化条块结合,进一步落实部门和板块的责任职责,强化联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跨区域、跨部门等难点问题。根据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列入年度整治计划的黑臭水体,由当地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整治工程设计方案,明确具体工程项目,经论证并报批后组织施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进度要求,结合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及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严格施工质量管理,严格工程验收管理。

(三)加强动态监督考核。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63”专项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考核内容重点主要为组织领导、整治实施、整治成效、长效保持和公众参与等五个方面,建立“月检查、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定期将检查、督查情况上报省黑臭水体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每年对各地开展年度黑臭水体治理、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任务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并进行通报。黑臭水体治理效果纳入省、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建立整治效果评估制度。联合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排水、排污许可管理,加大乱排乱到、偷排偷倒行为、数据造假和非法倾倒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考核。

(四)强化工作支撑。市水利局(水务局)设立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技术顾问组,结合省对口指导工作和市督查工作,定期对各地方案编制、整治计划制定、工程方案审核、工程实施,整治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加强培训指导和召开推进会,举办具体负责实施单位相关人员培训班,召开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会。抓紧出台工业废水接纳管理、排水达标区建设等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和管理。各地也应进一步强化技术力量,不断探索城镇污水治理和农村污水治理的有效路径,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和后期养护。

(五)强化公众参监督及信息公布。充分发挥公众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举报制度,通过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黑臭水体问题。及时公布整治信息,要求对年度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现场进行信息公示,开展民意调查,并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进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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