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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不分类不收运

2017-05-22 10:18来源:解放日报作者:陈玺撼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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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垃圾分类不到位,收运时的总量就会多、分量就会重,收运单位如果将混装的垃圾运到分拣中心,一旦被监管部门查获,将按超出的分量额外收取一笔费用,垃圾收运单位可能亏本白跑一趟,从而倒逼收运单位在上门收垃圾时大胆对分类不好的垃圾说不。

未来全面铺开,标准要定具体

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实是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路”。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戴星翼表示,严格执法的成本太高,不可能采用人盯人的办法来监管那么多单位是否实施了强制分类。相比之下,类似松江区这样的试点,灵活应用一些经济杠杆,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类似商务楼宇、社区这样人员结构复杂的单位,是推进强制分类的难点。”戴星翼建议,要解决难点,正在进行立法调研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明确垃圾收费机制,有了这一前提,上海可以在一些小区试点,采取“歧视性收费”的方式倒逼居民自觉分类垃圾。比如,垃圾分类减量做得好的小区可以不交费,做不好要交费,让小区业委会动员居民,自主决定该“走”哪条路。

垃圾收不收费,取决于有没有落实好强制分类。戴星翼还建议,应当制定一项具体标准,据此来判定相关单位是否做好了强制分类。

记者了解到,今年出台的《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附有一项“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其中规定,每桶(240升)湿垃圾中,有超过3个纸类、橡塑类、纺织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或有1个有害垃圾,即为不合格。

对此,戴星翼表示,上述简易标准主要用来判定一桶垃圾是否合格,至于一个单位怎样才算合格地实施了垃圾强制分类,具体规定应当更加全面科学。

原标题: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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