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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厦门《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意见》

2017-07-05 09: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监管厦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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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进出口便利化

15.以下便利化措施,适用于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企业的“环保诚信等级”企业:(1)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2)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3)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高级认证企业的“环保诚信等级”企业,除上述便利化措施外,还适用以下措施:(1)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解决企业进出口通关问题;(2)享受 AEO 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16.对于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的“环保诚信等级”企业,海关优先对其开展信用培育或提供相关培训。

落实部门:厦门海关

(九)运输便利化

17.优先办理车辆通关手续。

落实部门:市口岸工作办公室

(十)出入境检验检疫

18.作为降低企业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率的重要参考条件。

落实部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一)融资便利化

19.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

落实部门: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

(十二)保险业监管

20. 推动各保险机构予以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落实部门:厦门保监局

(十三)其他

21. 作为各部门在本行业、本领域内向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的重要参考,优先给予奖励和表彰。

22. 出台适宜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的优惠政策、便利服务措施时,考虑优先选择在“环保诚信等级”企业试点。

落实部门: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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